哪些地區爲原民辦教師辦理了職工社會保險?

民辦教師是一類非常特殊的群體,他們曾經為我們國家的教育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1978年數量最高時達到了491萬人。國家也十分重視他們的作用通過各種方式將他們逐步轉化為公辦教師。

1997年國家下發文件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採取關、轉、招、辭、退的方式終結民辦教師制度。

1997年到2000年期間,有一百多萬名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也有十多萬民辦教師進入了各地民師班,也有一些民辦教師離崗退養。最終大約40多萬民辦教師離開了民辦教師崗位。

哪些地區為原民辦教師辦理了職工社會保險?

2011年教育部在清理解決代課教師問題是明確提出,要將民辦教師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

目前各地採取的方案是對於被清退的民辦教師,在他們到達退休年齡後,根據以前的教齡發放教齡補貼,每月十元到20元不等。青海省、山東省、江蘇省、河北省、廣東省是20元標準,黑龍江省、河南省是十元標準。個別地區近年來有所提升。

哪些地區為原民辦教師辦理了職工社會保險?

關於以前已經辦理了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許多地區是參照公辦教師的退休標準來發放待遇的。山東省有的地區按照百分之百公辦教師待遇發放,內蒙古是80%,還有一些地區是50%和60%多。相對來說,比被清退的教師高出不少。

哪些地區為原民辦教師辦理了職工社會保險?

那有沒有地區將被清退的民辦教師教齡時間納入職工養老保險的時間呢?

湖北省嘗試了有關做法,不過他是對實行統賬結合後,也就是1995年12月31日之後,到教師被清退的時間,予以認可為可補繳時間。補繳期間職工掏8%部分,財政掏12%,被清退之後可以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自己掏錢補交。另外,湖北省政府還給被清退的民辦教師每人1萬元左右的社保補貼,通過一系列工作大約為2.8萬名民辦教師理順了退休待遇。

雲南省部分民辦教師也享受到了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辦理退休待遇。

總體來看,對於視同交費年限視同認定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國家只對國有企業固定工身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上山下鄉知青,城鎮身份的復退軍人確認視同繳費年限。

希望國家通過時代的不斷髮展,對過去被清退的一批民辦教師待遇進行提升,如果能夠按照公辦教師的平均工齡發放退休待遇是最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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