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待遇嗎?

問題:你認為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醫療和養老保險嗎?

應該啊,太應該了,這還用問嗎?我想全國有良知的人都會支持這樣做的,我認為於法於理於情都應該這樣做。國家也好,各級政府也罷,都要積極解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最起碼各地要有定向政策,適當解決符合規定的民辦教師的醫療待遇和養老金待遇。

你認為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待遇嗎?

民辦教師是相應國家號召的歷史產物,在建國後至改革開放前後,在全國尤其是廣大農村,大範圍存在,極大程度地彌補並解決了那個特定歷史階段師資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提升了國民文化水平,為國家培養了數不清的人才。他們的文化水平也許沒那麼高,但熱愛教育事業的赤誠之心和艱苦付出,蒼天可見。他們收入微薄,任勞任怨,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做出了不可否認的貢獻。

你認為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待遇嗎?

改革開放後,師資力量不斷增強,國家和地方對民辦教師隊伍進行了清理,有的轉為正式教師,大部分陸續被辭退。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的待遇問題至今落實的不夠完全徹底,甚至有的地方沒能落實。但不管怎樣,國家各級政府沒有理由也不應該忘記他們,不能需要人家時,召之即來,不需要人家時,揮之即去。該給的待遇應該補上。比如養老金和醫療待遇。如今,很多民辦教師已經離開了人世,不要讓還活著的這些人晚景淒涼,沒有保障。他們的待遇遲到可以理解,不給不能原諒。

你認為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待遇嗎?

我們欣喜地看到,國家陸續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比如:《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委【1997】32號文),《關於解決民辦教師遺留問題的具體要求》(國家教委等八部委【2011】8號文),《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2011年)等,為各地落實民辦教師的待遇問題提供了政策方向和法律依據,但各地執行力度不一,河北和廣東落實的還可以,但總體監控督導不夠,很多地區是民不舉官不究,甚至究了也白究,有些地區沒能很好落實,甚至讓一些民辦教師含恨而終。我們不希望再看到蠟炬成灰淚始幹這樣的悲劇和遺憾。

你認為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待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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