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祖儿关之琳均涉避税逾4500万 何超琼及何超凤等人疑避4.5亿税

容祖儿关之琳均涉避税逾4500万 何超琼及何超凤等人疑避4.5亿税

容祖儿关之琳均涉避税逾4500万 何超琼及何超凤等人疑避4.5亿税

容祖儿关之琳均涉避税逾4500万 何超琼及何超凤等人疑避4.5亿税

香港研究社研究揭楼市辣招漏洞,除有长和系高层和大批内地人借转让股权方式避税,更不乏艺人和政商界知名人士仿效。艺人关之琳被揭于去年3月以股权转让买入港岛半山地利根德阁单位,但其后再以首置身份购入星域轩单位,只需付4.25%税项,潜在回避的税项估计达4,580万元。

另一艺人容祖儿与妈妈余金凤亦曾于今年3月,以股权转让方式买入浅水湾道56号一幢洋房,交易金额为2亿元香港研社推算潜在回避的印花税可能高达6千万元。容祖儿透过经理人霍汶希表示:「没有回应。」

另外,信德集团行政主席何超琼及胞妹何超凤等人,亦曾于去年1月,透过股权转让方式出售赤柱春磡角道及海天径合共5间大宅予多名怀疑外地买家,其买家名字并非本地粤语并音,交易金额达15亿元,研社推算潜在回避的印花税可能高达4.5亿元。

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今年5月亦被揭通过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于去年9月以2,200万元买入港岛大潭浪琴园一个单位,管浩鸣被指变相避税660万元,他事后指单位是代家人买入,否认炒卖。

另外,以公司名义持有3个单位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年初被揭疑利用「首置买家」身份购入港岛浅水湾海峰园一低层单位,变相「节省」666.5万元印花税。

本研社成员陈显恩指,政府一直承认有人以转让股权方式转售物业的情况存在,但认为情况并不常见,拒绝处理,亦拒提供相关数据,但他们研究的结果却并非这样,此交易方法更是不少外来资金来港的途径之一,反映政府「辣招」的阻吓力甚低,对情况视而不见,如同默许此类情况存在,亦令买家印花税等沦为「穷人税」 ,只需具一定财力人士才能有资金绕过税项。

陈指根据政府资料,2017年间需缴付买家印花税的物业交易,涉及金额达950亿元,而他们粗略统计同年以股权方式转售物业的交易金额已涉及185亿元。陈认为,现行法例下,政府无法追收物业背后买家相关印花税,因有关物业没有转换法定业主,政府只能透过利得税去追收买卖物业的得益,但有关金额有限。

他建议政府确立「转换住宅实益拥有权」制度,如参考外国例子,要求所有本地公司后政府主动申报公司实益拥有人的变化,以收取物业印花税。本土研究社成员黄肇鸿认为,政府推出「娥六招」、土地大辩论等,只讲增加供应,但其实分配不公平下,即使增加土地亦只会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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