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造人查哭了,環保重點抓「散亂汙」 特別是鋼鐵、鑄造類企業

鑄造人查哭了,環保重點抓“散亂汙” 特別是鋼鐵、鑄造類企業

新一輪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行動已全面啟動,除了要對京津冀及周邊“2+26”城開展“回頭看”外,還將首次對汾渭平原和長三角地區開展大督查。

對於這兩大新增進地區尤其是汾渭平原,本輪強化督查將重點查什麼,社會公眾普遍關注。

鑄造人查哭了,環保重點抓“散亂汙” 特別是鋼鐵、鑄造類企業

鋼鐵鑄造類“散亂汙”成督查重點

從今年8月下旬開始,這一輪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將針對汾渭平原11個城市開展全面督查,主要是按去年“2+26”城督查做法,以縣(市、區)為中心,重點抓“散亂汙”企業整治。

“尤其是該地區鋼鐵、鑄造類 ‘散亂汙’企業汙染問題,更是本次督查的重點。”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他對經濟觀察網說,去年督查重點放在了“2+26”城,而今年將擴展至汾渭平原和長三角地區,我們會根據不同地區特點採取不同的舉措,列出重點督查清單。汾渭平原與其它地區情況相對不同,採取措施也不一樣。

田為勇表示,本輪督查還將重點排查汾渭平原燃煤清潔替代、小鍋爐淘汰改造、工業企業環保設施安裝、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秋冬季錯峰生產企業停限產和重汙染天氣應對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揚塵治理及秸杆焚燒等情況。

據他介紹,去年5月份,京津冀及周邊28城所有45米以上的煙囪全部安裝了在線監控設備,並且和環保部聯網。通過聯網數據,我們可隨時看到每個企業的排放情況以及監控設施運行狀況。1532家企業共安裝在線監控設備2935個,實現24小時不間斷監控。

“從監控數據來看,鋼鐵企業數量大概佔到全部高架源企業10%左右,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三項指標排放量均佔到了全部高架源企業三分之一。”他坦言,所以鋼鐵行業始終是強化督查的工作重點。

今年6月初,隨國家化解鋼鐵過剩產能、防範“地條鋼”死灰復燃專項抽查行動第一組赴山西運城市開展現場抽查。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運城市被列進了汾渭平原重點督查地區。

6月6日,抽查組在運城市絳縣共現場抽查了鋼鐵、鑄造、鐵合金企業27家,而絳縣全縣涉鋼及鑄造類企業排查總數是32家(包括縣開發區7家)。抽查發現,這些企業大部分環保很難達標。抽查組專家表示,很多被抽查企業環保設施不完備,有些還不帶除塵,基本可歸類為小作坊式“散亂汙”企業,廠區很小、很髒、很亂。

多數企業工業垃圾亂堆亂放,地面灰塵較厚,風一刮到處都是。儘管抽查時企業已被關停,但廠區內仍能聞到刺鼻氣味,企業生產環境比較惡劣。

另外,鑄造企業基本都是用中頻爐或沖天爐融化廢鋼鐵、鐵合金,澆鑄製作鑄件的企業,產品類型包括井蓋、鎖匹、扣件、閥門等,規模都比較小,有的才幾十人。大多分散在村鎮裡(僅少部分在縣開發區),且緊挨村民房屋,對周邊環境造成了較大影響。

抽查組的一位負責人說,“絕大多數企業門口連招牌都沒有,這是否在逃避國家檢查,值得思考。很多企業要麼無基本治汙設施,要麼設施老舊,治理效果堪憂。若按環保標準要求,十有八九都達不了標,而且生產工藝很落後,後續改造難度較大,上一套環保設備至少上百萬元,小老闆們很難承擔得起。”

第一抽查組認為,目前絳縣涉鋼及鑄造類企業面臨的環保整治形勢嚴峻,環保工作急需加強。

山西省經信委投資與規劃處處長張效生對經濟觀察網說,對於鋼鐵、鑄造類“散亂汙”企業,不能整改的還是要以關停為主,畢竟這些企業改造升級面臨諸多難題,環保方面也很難過關。

排放標準將加嚴並逐步推廣

田為勇對經濟觀察網說,今年初,環保部發布了《關於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已有的鋼鐵、火電等行業,從今年10月1日起,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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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政策是國家對汙染嚴重地區採取的更加嚴厲的措施,隨著國家和公眾對環境質量要求的越來越高,政策標準必將加嚴,並將逐步推廣到其他城市。”他表示。

本輪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共分三個階段,總體安排從2018年6月11日到2019年4月28日,對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3個重點區域開展強化督查。目前,正在進行第一階段(今年6月11日至8月19日)督查,主要對京津冀及周邊“2+26”城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散亂汙”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部督辦問題整改等情況,全面排查發現新的涉氣環境問題。

根據生態環境部最新通報,截至6月24日第一輪次督查結束,200個督查組排查發現涉氣環境問題2690個。

其中涉氣“散亂汙”企業清理整治問題355個,淘汰燃煤鍋爐問題78個,工業企業未安裝大氣汙染防治設施問題180個,工業企業不正常運行大氣汙染防治設施問題190個,VOCs整治不到位問題346個,建築工地未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750個,工業粉塵無組織排放660個等。

田為勇說,本輪督查覆蓋範圍更廣,從京津冀及周邊28個城市擴展到了80個城市。督查採取按縣(區)駐點的方式,1-3個縣(市、區)設一個督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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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長三角地區以安排特別行動組為主,開展不定期機動式督查。

“此次督查參與人員更多,去年抽調地方及部直屬單位約8000人次參加督查、巡查和特別行動工作。今年將調集3萬人參加攻堅戰,重中之重還是藍天保衛戰,3萬人當中有1.8萬人是圍繞著藍天保衛戰開展工作的。”他講到。

鑄造企業必須要了解:環保執法主要查啥?

環保老司機特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環保知識供大家參考。

一、環察人員的權利

實施現場檢查時,從事現場執法工作的環境監察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出示《中國環境監察執法證》等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執法事項。

環境監察人員有以下的權利: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勘察、採樣、監測、拍照、錄音、錄像、製作筆錄;

(二)查閱、複製相關資料;

(三)約見、詢問有關人員,要求說明相關事項,提供相關材料;

(四)責令停止或者糾正違法行為;

(五)適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企業切記:不可暴力抗法,不執行、不配合監察人員工作。否則後果嚴重。

二、環保監察時一般會檢查內容

1、企業生產情況

企業所屬行業及主要產品;

上個月的產品及產能,各條線是否存在運營。

2、企業環保落實情況

項目是否依法履行環評手續,查看環評文件及環評批覆等。

查看項目的性質、生產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產工藝或採用的汙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與環評及批覆文件一致。環評批覆五年後項目才開工建設的,是否重新報批環評。

檢查項目投運後,是否進行了環保竣工驗收。環保竣工驗收手續是否完備。

生產車間:超或原料涉酸、鹼、及其他易腐蝕性的車間地面是否做防腐處理,並定期進行保養。生產過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場。

檢查排汙許可證申領、排汙申報執行、排汙費繳納執行。

企業無相關排汙環節的(如環節對地下水影響等),可不檢查。

三、八大方面

(一)汙水汙染治理督察

1、水汙染環境監察

汙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態、歷史運行情況、處理能力及處理水量、廢水的分質管理、處理效果、汙泥處理、處置。是否建立廢水設施運營臺賬(廢水處理設施開關鍵時間、每日的廢水進出水量、水質,加藥及維修記錄)。

2、汙水排放口監察

監察汙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定、檢查排汙者的汙水排放口數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檢查是否按照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設置了監測採樣點、檢查是否設置了規範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總排汙口是否設置標誌牌等。是否按照要求設置在線監控、檢測設備。

3、排水量複核

有流量計和汙染源監控設備的,檢查運行記錄,有給水量裝置的或有上水消耗憑證的,根據耗水量計算排水量。

無計量數及有效的用水量憑證的,參照國家有關標準,手冊給出的同類企業用水排水系統數進行估算。

4、排放水質

檢查排放廢水水質是夠達到國家或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檢查監測儀器、儀表、設備的型號和規格以及檢定、校驗情況。

檢查採用的監測分析方法和水質監測記錄。如有必要可進行現場監測或採樣。

檢查雨汙、汙汙分流情況,檢查排汙單位是否實行清汙分流、雨汙分流

5、事故廢水應急處置設施

檢查排汙企業的事故廢水應急處置設施是否完備,是否可以保障對發生環境汙染事故時產生的廢水實施截留、貯存及處理。

6、檢查處理後廢水的回收情況

(二)廢氣汙染檢查

檢查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態、歷史運行情況、處理能力及處理量。

1、鍋爐、石化、化工等燃燒產生的廢氣檢查

檢查化工、石化等企業連續產生可燃性有機廢氣是否合理的處理方法,採取回收利用或焚燒方式處理,間歇產生可燃性有機廢氣採用焚燒、吸附或組合工藝處理是否合理。

檢查鍋爐燃燒設備的審驗手續及性能指標、檢查燃燒設備的運行狀況、檢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檢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2、工藝廢氣、粉塵和惡臭汙染源

檢查廢氣、粉塵和惡臭排放是否符合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檢查可燃性氣體的回收利用情況;

檢查可散發性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的運輸、裝卸、貯存的環境防護措施;

3、大氣汙染防治設施

除塵、脫硫、脫銷、其他氣態汙染物淨化系統

4、廢氣排放口

檢查汙染者是否在禁止設置新建排氣筒的區域內新建排氣筒。

檢查排氣筒高度是否符合國家或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檢查廢氣排氣筒道上是否設置採樣孔和採樣監測平臺。

檢查排氣口是否按要求規範設置(高度、採樣口、標誌牌等),有要求的廢氣是否按照環保部門安裝和實用在線監控設施。

5、無組織排放源

1)對於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煙塵的排放點,有條件做到有組織排放的,檢查排汙單位是否進行了整治,實行有組織排放

2)檢查煤場、料場、貨物的揚塵和建築生產過程中的揚塵、是否按照要求採取了防止揚塵汙染的措施或設置防揚塵設備。

3)在企業邊界進行監測,檢查無組織排放是否符合相關環保標準的要求。

(三)固體廢物汙染源現場檢查

1、督察固體廢物來源

(1)檢查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理化性質、產生方式。

(2)根據新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GB5058檢查生產中危險廢物的種類及數量

2、固體廢物貯存於處理處置

(1)檢查排汙者是否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需要保護的區域內,假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2)檢查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及貯存場是否設置了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設施。

4、對於臨時性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所。

5、對於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

檢查排汙者是否向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傾倒廢棄物的地點傾倒固體廢物。

6、固體廢物轉移

(1)檢查固體廢物轉移的情況;

(2)檢查轉移危險廢物的,是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經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社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同意;

(3)檢查是否設置了固廢及危廢標誌牌;

(4)檢查汙泥處置合同、汙泥運輸磅稱記錄等,判斷汙泥產生量是否合理。

(四)噪聲汙染源現場檢查

是否按照環評文件或環評批覆要求設置汙染治理設施,噪聲是否達標。

(五)地下水汙染現場檢查

場地汙水處理設施(單元)、涉重環節、固廢(危廢)堆放場所、化學品堆放場所等是否進行防滲漏、防腐措施。有地下水汙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到位。

(六)環境風險及應急預案現場檢查

檢查應急預案編、評、備、落實情況,附應急演練看中情況文字、圖片及相關資料;

項目是否符合環保要求的初期雨水池(如化工、電鍍、印染、涉重等行業)和應急事故池等。

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名稱、數量、有效期等)

(七)對生態環境現場檢查

(八)環保部門督察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查辦、轉辦、督辦對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投訴、舉報的這個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不是簡單罰款可以了事的。

四、其他企業應牢記

1、建設單位未經環保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除、閒置、關閉汙染處理設施、場所;

2、不得違反排汙口設置規定、私設暗管、私改監測數據、弄虛作假;

3、在禁止建設區域內違法建設,同時項目建設要符合規劃。

企業思想上重視,懂法、守法,及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多學習先進經驗,汙染治理到位,平時環境管理跟上。就不會怕環保督察時出現問題。做到環保和項目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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