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賽場上,運動員們或多或少會有肢體衝突,這樣的衝撞很正常,但是如果超過了一定程度,就會被判為犯規。一般來說裁判員認為,如果隊員草率地、魯莽地或使用過分的力量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判給對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圖踢對方隊員
·絆摔或企圖絆摔對方隊員
·跳向對方隊員
·衝撞對方隊員
·打或企圖打對方隊員
·搶截對方隊員
·推對方隊員
當然,足球運動員都是受過專門的訓練的,個個都有奧斯卡影帝的實力,這就對裁判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必須有一雙火眼金睛來判斷是否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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