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的相關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在審理賭博犯罪案件時,要依法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力度,徹底剝奪賭博犯罪分子的非法獲利和再次犯罪的資本。”

司法解釋還規定,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

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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