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险企收监管函,哪家胆大哪家乱

六家险企收监管函,哪家胆大哪家乱

距上次监管部门瀑布般发布监管函过去了半年,昨儿又来了一波“三定”方案发布之前连着发了最后一波监管函。

其实这六份监管函并不是一天签发的(从4日到19日),但是同一天上网,毕竟都是针对去年10月当时的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

这六家“中枪”的保险公司,有几家都已经是收监管函的常客了,比如中华联合,比如半年领了三份监管函的紫金财险。

从六家受罚公司的情况来看,主要集中于信托计划、股票投资、委托投资,以及投资决策机制、内审制度、信披和报告制度。

六家公司受到的处罚程度也不一,比如,对幸福人寿和中华联合要求对资金运用工作全面整改六个月,安诚财险对委托投资业务整改六个月,紫金财险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业务和股票投资整改三个月,民生通惠资管三个月内不得新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六个月内不得新增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

只有众安在线的处罚最轻,只是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增强合规风控意识。

但是从监管函来看,众安在线的问题分明不小啊!超限额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委托投资未托管、委托投资股票亏损和重大关联交易不上报。

作为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众安在线居然连最起码的信披和报告制度都没有建立起来。更可笑的是,居然还存在向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数据有错误的ABC问题。

连在港上市的公司都没有建立最基本的公司治理制度,遑论那些小公司草台班子?

所以,完善公司治理任命道远啊!

【紫金财险】

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不规范

1.内部评审程序不清晰。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评审审批流程缺少制度规定,审批流程及标准不统一。部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之前未完成正式内部信用评级报告。

2.法律风险管理薄弱。对投资的多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内部或外部专业律师未出具法律意见书。

3.存在应报告未报告事项。投资的部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属于监管规定需要报告的情形,公司未在投资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中国保监会报告。

二、股票投资执行控制不严格

1.集中交易室管理薄弱。集中交易室门禁管理松散,未安装监控设备,其他人可以随意进入。交易人员移动通信工具未实现集中保管。

2.投资交易信息管理不严格。未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程序变更管理流程,未建立对变更管理控制的监控流程,估值系统未按紫金财险投资交易系统安全管理要求设置密码,实际密码策略薄弱。

三、未按规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

2015年、2016年未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全面稽核审计。

四、投资决策机制不完善

部分重要投资决策没有书面记录,投资管理委员会通过邮件形式同意多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未形成正式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处罚:

责令其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业务和股票投资业务进行全面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和股票投资。

二、责令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三、应当进一步完善投资业务决策运作机制,加强投资执行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风险意识,确保风险管控机制有效执行。

【安诚财险】

一、委托投资不规范

二、未按规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

2015年安诚财险未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全面稽核审计。2016年、2017年开展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后,未向原中国保监会报告资金运用内部稽核审计报告;2016年安诚财险原资金运用部门负责人离任未进行离任审计。

三、内部管理工作不规范

安诚财险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未按照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长期低于议事规则规定的最低人数;未针对银行存款投资建立日常询价制度和询价记录,未制定交易对手管理和存款产品选择的制度以及交易对手备选库;资产配置政策不完善,未设置资产配置管理专职岗位;未定期评估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能力等。

处罚:

一、责令对委托投资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整改六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委托投资业务。

三、应当进一步完善投资业务决策运作机制,加强投资执行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风险意识,确保风险管控机制有效执行。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规开展通道类业务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违规开展存款通道类业务共45笔。

二、让渡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职责

为部分产品的外部投资顾问设置系统访问权限和投资经理账号,由其远程登录民生通惠的投资管理系统,直接下达投资指令买卖股票,形成实质上的转委托。

三、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1.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为部分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公司设置系统访问权限和投资经理账号,由其远程登录民生通惠的投资管理系统,直接下达投资指令买卖股票。

2.民生通惠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部分业务按照不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要求,投资于其事先选定的信托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

四、其他违规问题

1.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与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未能持续达到监管要求。

2.未按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和重大风险事件的监管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

处罚:

一、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新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六个月内不得新增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

二、责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监管规定。

三、应增强合规风控意识,完善内部制度及运作机制,合规审慎开展相关业务。

【众安在线财险】

一、超限额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

截至2017年9月30日,投资关联方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余额超过监管规定比例。

二、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

2017年上半年,持有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多日超过监管规定比例,且在投资超比例后仍继续买入该股票。

三、未按规定进行监管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

1.投资于关联方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进行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

2.委托投资股票亏损达到保险资产管理重大事项上报标准,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

3.众安财险未制定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其他违规问题

1.未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资金运用交易和结算管理制度。

2.截至2017年9月30日,部分委托投资资产未签订银行托管协议,未实行托管。

3.未按规定向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报送信息。

4.向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数据存在错误。

处罚:

一、责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监管规定。

二、应增强合规风控意识,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加强内部风险管控等有关机制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与监管报告义务,合规审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业务。

【幸福人寿】

一、资金运用制度不健全

未制定关于控制各类保险资产投资比例的制度,也未就投后管理工作制定系统的或者专门的管理制度。

二、投资团队人员不足

股票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和交易人员等主要业务人员不足12人,股权投资团队不足5人。

三、未按规定开展投后管理

未按监管规定强化投后管理,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后管理档案仅为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托受托人提供的季报、年报形成的制式报告,内容流于形式,要素不全。

四、其他违规问题

2016年第四季度、2017年第一季度在上季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20%的情况下,开展股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部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未按规定报告关联交易等情况。

处罚:

一、责令对资金运用工作全面整改六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股权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

二、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补充投资团队,持续加强投资能力建设;强化投后管理,建立以风险管控为主导的全流程投资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强化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完善关联交易识别及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报告和披露有关投资情况。

【中华联合财险】

一、资金运用制度不健全

保险资金投资管理执行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的相关制度,除《农险大灾风险准备金资金管理办法》外,公司未制定完备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制度。

二、投资管理部门未保持独立

投资管理部未正式任命负责人,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兼任部门负责人,投资管理运作未能遵循独立性原则。

三、股权投资运作不规范

中华财险在开展个别项目的直接股权投资时,未进行完善的尽职调查及合规评估。

处罚:

一、责令对资金运用工作整改六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股权投资业务。

二、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明确资金运用各岗位职责,保持资金运用的内控健全性与运作独立性;完善投资业务运作机制,强化投资全流程合规管理。

你公司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会。我会将视你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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