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P2P网贷“一朝备案、永得天下”不成立

自从《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发布后,网贷平台的备案工作就进入了倒计时,2018年6月前,需要全部完成。

官方回复:P2P网贷“一朝备案、永得天下”不成立

网贷行业正在进行深度洗牌,“后备案时代”的赢家、输家的命运将走向何方?未能拿到备案者只能坐等封网吗?

拿到监管备案的平台,将以此为界,从“整改对象”变身为“监管对象”。据报道显示,在美国SEC提交IPO申请并排队状态的中国互金业者有20余家,其中不乏P2P们的身影。2018年6月网贷行业完成初步备案工作,预计将有更多P2P平台或者拥有P2P业务的金融集团谋求上市机会,以获得先发优势,特别是经过多轮融资、净利润较好的头部平台,备案和上市将成为2018年首要目标。

各地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平台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备案工作,P2P网贷行业正式进入备案时间。截至2018年2月28日,全国已有累计845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信息,其中427家公司名称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而8成平台可能无缘第一批备案。

而被备案刷掉的平台,未必成为过往,根据57号文,对于不同情况的网贷机构,监管方将按五种情况处置:第一,对于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应当尽快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第二,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第三,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经侦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应当由相关部门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第四,对于为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各地整治办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求此类机构恢复正常经营后,酌情予以备案;第五,对于行业中业务余额较大、影响较大、跨区域经营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整治办征求相关意见。

6月网贷备案结束后,一个显而易见的局面是P2P平台数量将骤减,优良资产端、更多的业务场景等诸多资源,将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回流到拿到备案的平台手中,这种看法几乎成为行业共识。

不过,当备案平台坐拥资金和用户规模,可以期望自己IPO的一刻,是否意味着“一朝备案、永得天下”?来自北京、上海等地监管陆续发文,给出了否定答案。网贷机构的备案并非意味着终身制。如果未来通过备案的网贷机构出现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甚至出现风险问题,监管部门将可以注销该平台已有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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