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为何要陷害周立波?

feizh44




西门观点:我个人认为,《局面》媒体的采访报道不是很客观,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所以,很难判断某某为何要陷害周立波。

周立波美国持枪藏毒案已经结束,美国法院判决周立波无罪,而判决的依据是警察非法搜查,证据无效。

有网友说,警察非法搜查,不等于周立波没有持枪藏毒。这样说似乎很有道理,但你要明确一点,美国法律为什么要设立这么一条规定?

就是由于如果警察存在非法搜查,其搜查证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就可能存在有罪推定问题。任何一项法律条文都有它的理由。

无论怎样,从法律层面讲,美国法院既然判决周立波无罪,并当庭释放,就已经证明周立波持枪藏毒罪名不成立。至于回国后再起风波,我以为和《局面》的采访报道的倾向性很有关系。

我详细看过《局面》对周立波以及唐爽的采访报道,采访记者王某带有很明显的倾向性,所以,周立波与唐爽还有背后的那个某某之间的这一潭水被越搅越混。

作为媒体,应该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将采访实况报道出来,而且绝不能带半点自己的观点,因为,如果媒体采访带有主观因素,就不可能如实报道事件的真实情况。

新闻媒体的任务就是把事实如实报道出来,然后让大家去评论,而不是自己一边采访,一边进行主观评论。这就好比体育比赛,你不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建议大家再去看看《局面》王某的采访报道,是否带有倾向性?如果,带有倾向性,那么,就无法回答题主的问题。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人,更不代表‘’人民‘’!


西门白甫


周立波俩口子堪称人精,吃定了那个神秘的某某不会出来反击,才肆无忌惮地把脏水泼向某某,借以洗白自己。千算万算,没算到唐爽会站出来反击,直接戳破他们的谎言。把一场原本按剧本,干脆利落短平快的,对手绝无还击可能的,漂亮的不对称的有限战,一下子被拖入了残酷持久的肉搏战,可以想象,周俩口子的心理阴影该有多大,对唐爽该有多恨啊!这从他们不直接起诉最大的仇人,那个神秘的某某,反而立马调转枪口,不遗余力地把风向带到毫不相干的忘恩负义上,试图对唐爽进行人格抹黑和谋杀,力图使唐爽的证言失效。并声称已委托律师在美国起诉唐爽的申明上,就可见一斑。

再说周立波发难的动机,这要从周为何绝口不提那个神秘的某某的姓名和身份来分析,是因为对方在美国势力很大,别忘了美国的法制没有如此不堪。是因为对方在国内后台很硬而不敢?那他为何敢主动挑战,不怕报复?唯一的解释是对方有难言之隐,不能出头。由此可见,周之所以对不共戴天的仇敌留这么一手,不是因为顾忌害怕,而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为他的目的只是为了洗白,而不是口口声声说的报仇,他所谓的将来起诉某某只是一句口水话,糊弄人而已。

周立波发难的时间点,是他谎言的最大硬伤,不合逻辑,不符常理,永远无法自圆其说的BUG。

(1)如果真如其所言,是某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放进其包里,别说以周的智商和性格,就算普通人,第一时间的反应,都会是急于还原事情真相,向媒体和司法喊冤,借助警察洗清罪名,而诡异的是,直到最近,已经过去了半年,媒体和大众才突然得知他自己声称的,这一不可思议的冤屈。

(2)回顾周案的诉讼过程,周及其律师,都没有把被诬陷作为诉讼主线,也没有把所谓的陷害人拖入官司,收集陷害证据,在法庭上通过还原真相洗清冤屈,让陷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是从头至尾与陷害人毫无牵连,变相保护陷害人,等到利用警察执法瑕疵而侥幸脱罪之后,才不拿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弃司法而用媒体突然发难,及其不可思议,不合逻辑。

(3)对于陷害动机这一重要因素,周的答案不仅含糊其辞,毫无证据,而且极不合情理,以周的聪明和记忆力,不可能想不起何时何地何事得罪了这位某某,因为,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恨,才能如此处心积虑地摆出鸿门宴,却又采用如此赤裸裸,毫不掩饰,很容易戳穿的低级策略陷害于人?

(5)还有那把栽赃用的枪,采访中,周说某某已经认了那把枪是他的,并且有证合理合法,那么问题来了,某某为达到陷害周的目的,处心积虑,大费周章地摆下鸿门宴,然后偷偷摸摸把一把登记在自己名下,有证合法的枪支,而不是一把来路不明的枪放进周的包里,然后还主动证明枪是自己的合法枪支,替周解套。试问,连最弱智的编导都编不出这样弱智之极的栽赃手桥段,居然被聪明绝顶的周编进了他那离奇的故事中,他当大家白痴吗?

只有一个解释,这个所谓的陷害压根就不存在,突然的发难也是意外脱罪后,冥思苦想出来的洗白招数,只是这个招数太过卑鄙,通过摸黑别人来洗白自己,这得要多无耻的人才做得出来呀!

从双方接受采访的内容来看,周的发难目标主要是那个神秘的陷害人某某,其次是那个所谓敲竹杠的莫律师,而唐爽并非他的目标,唐的站出来完全出乎周的预料之外,因此,三方都与周结下了梁子,时间就在出事后,围绕周脱罪之事发生的,周在一段时间里不仅没有澄清唐爽的无辜,还有意无意的通过媒体放话,把焦点引向一脸懵逼的唐爽,由此引起了唐爽的强烈不满,以致决裂。而莫律师身为朋友和律师,或许是自认等级较高,或许是因为知道得太多太细,因此,把案件看得严重,收费较高,真正引起换律师以致反目成仇的,应该是在诉讼策略的制定之上,莫律师因为知道得太多,不同意用伪证方式主打警察执法瑕疵策略,因为,警察瑕疵的关键点就在周是否同意搜车这点,而采访中唐爽已经明确说明当时周同意的,所以,周的侥幸脱罪还得感谢唐爽没有出庭作证,这就是莫与周结仇的原因。而那个某某与周结仇,应该可能是因为周急于脱罪,而某某又是枪主,周就希望某某连枪带毒一起认下来,而某某基于自身不可描述的原因坚决拒绝而发生冲突,疙瘩由此结下。

周之所以脱罪后,立马不惜一切,利用媒体舆论,掀起轩然大波,根本原因就是要洗白自己,挽救事业,按说已经脱罪,还有什么值得洗白的呢?毒品!枪某某认了,可毒品没认,某某不认,唐爽也不会认,如果自己认,那就没法混。怎么办呢?思前想后,那就来一场短平快的不对称舆论战,就叫你某某不认也得认,反正吃定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大不了不相往来而已。于是,一场大戏就此上演。

舆论之初,因为周立波的一面之词,和莫律师的点到为止的回应,舆论呈一边倒支持的态势,而随着唐爽的站出来,媒体人王局对双方深入的采访,一个不同版本的故事摆在大众面前,相比唐爽,周的回避证据,不合逻辑的硬伤暴露无遗,两个版本众多相反和矛盾的情节也有待厘清,在我看来,最需要厘清的情节莫过于警方到底是否在毒品的包装上发现了周的DNA,是则周在说谎,坐实吸毒的事实,否则周确实有可能是被陷害的,唐在说谎。最终如何,必须靠证据说话,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周立波俩口子堪称人精,吃定了那个神秘的某某不会出来反击,才肆无忌惮地把脏水泼向某某,借以洗白自己。千算万算,没算到唐爽会站出来反击,直接戳破他们的谎言。把一场原本按剧本,干脆利落短平快的,对手绝无还击可能的,漂亮的不对称的有限战,一下子被拖入了残酷持久的肉搏战,可以想象,周俩口子的心理阴影该有多大,对唐爽该有多恨啊!这从他们不直接起诉最大的仇人,那个神秘的某某,反而立马调转枪口,声称已委托律师在美国起诉唐爽的申明上,就可见一斑。

再说周立波发难的动机,这要从周为何绝口不提那个神秘的某某的姓名和身份来分析,是因为对方在美国势力很大,别忘了美国的法制没有如此不堪。是因为对方在国内后台很硬而不敢?那他为何敢主动挑战,不怕报复?唯一的解释是对方有难言之隐,不能出头。由此可见,周之所以对不共戴天的仇敌留这么一手,不是因为顾忌害怕,而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为他的目的只是为了洗白,而不是口口声声说的报仇,他所谓的将来起诉某某只是一句口水话,糊弄人而已。

周立波发难的时间点,是他谎言的最大硬伤,不合逻辑,不符常理,永远无法自圆其说的BUG。

(1)如果真如其所言,是某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放进其包里,别说以周的智商和性格,就算普通人,第一时间的反应,都会是急于还原事情真相,向媒体和司法喊冤,借助警察洗清罪名,而诡异的是,直到最近,已经过去了半年,媒体和大众才突然得知他自己声称的,这一不可思议的冤屈。

(2)回顾周案的诉讼过程,周及其律师,都没有把被诬陷作为诉讼主线,也没有把所谓的陷害人拖入官司,收集陷害证据,在法庭上通过还原真相洗清冤屈,让陷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是从头至尾与陷害人毫无牵连,变相保护陷害人,等到利用警察执法瑕疵而侥幸脱罪之后,才不拿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弃司法而用媒体突然发难,及其不可思议,不合逻辑。

(3)对于陷害动机这一重要因素,周的答案不仅含糊其辞,毫无证据,而且极不合情理,以周的聪明和记忆力,不可能想不起何时何地何事得罪了这位某某,因为,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恨,才能如此处心积虑地摆出鸿门宴,却又采用如此赤裸裸,毫不掩饰,很容易戳穿的低级策略陷害于人?

(5)还有那把栽赃用的枪,采访中,周说某某已经认了那把枪是他的,并且有证合理合法,那么问题来了,某某为达到陷害周的目的,处心积虑,大费周章地摆下鸿门宴,然后偷偷摸摸把一把登记在自己名下,有证合法的枪支,而不是一把来路不明的枪放进周的包里,然后还主动证明枪是自己的合法枪支。试问,连最弱智的编导都编不出这样弱智之极的栽赃手桥段,居然被聪明绝顶的周编进了他那离奇的故事中,他当大家白痴吗?

只有一个解释,这个所谓的陷害压根就不存在,突然的发难也是意外脱罪后,冥思苦想出来的洗白招数,只是这个招数太过卑鄙,通过摸黑别人来洗白自己,这得要多无耻的人才做得出来呀!

从双方接受采访的内容来看,周的发难目标主要是那个神秘的陷害人某某,其次是那个所谓敲竹杠的莫律师,而唐爽并非他的目标,唐的站出来完全出乎周的预料之外,因此,三方都与周结下了梁子,时间就在出事后,围绕周脱罪之事发生的,周在一段时间里不仅没有澄清唐爽的无辜,还有意无意的通过媒体放话,把焦点引向一脸懵逼的唐爽,由此引起了唐爽的强烈不满,以致决裂。而莫律师身为朋友和律师,或许是自认等级较高,或许是因为知道得太多太细,因此,把案件看得严重,收费较高,真正引起换律师以致反目成仇的,应该是在诉讼策略的制定之上,莫律师因为知道得太多,不同意用伪证方式主打警察执法瑕疵策略,因为,警察瑕疵的关键点就在周是否同意搜车这点,而采访中唐爽已经明确说明当时周同意的,所以,周的侥幸脱罪还得感谢唐爽没有出庭作证,这就是莫与周结仇的原因。而那个某某与周结仇,应该可能是因为周急于脱罪,而某某又是枪主,周就希望某某连枪带毒一起认下来,而某某基于自身不可描述的原因坚决拒绝而发生冲突,疙瘩由此结下。

周之所以脱罪后,立马不惜一切,利用媒体舆论,掀起轩然大波,根本原因就是要洗白自己,挽救事业,按说已经脱罪,还有什么值得洗白的呢?毒品!枪某某认了,可毒品没认,某某不认,唐爽也不会认,如果自己认,那就没法混。怎么办呢?思前想后,那就来一场短平快的不对称舆论战,就叫你某某不认也得认,反正吃定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大不了不相往来而已。于是,一场大戏就此上演。

舆论之初,因为周立波的一面之词,和莫律师的点到为止的回应,舆论呈一边倒支持的态势,而随着唐爽的站出来,媒体人王局对双方深入的采访,一个不同版本的故事摆在大众面前,相比唐爽,周的回避证据,不合逻辑的硬伤暴露无遗,两个版本众多相反和矛盾的情节也有待厘清,在我看来,最需要厘清的情节莫过于警方到底是否在毒品的包装上发现了周的DNA,是则周在说谎,坐实吸毒的事实,否则周确实有可能是被陷害的,唐在说谎。最终如何,必须靠证据说话,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周立波俩口子堪称人精,吃定了那个神秘的某某不会出来反击,才肆无忌惮地把脏水泼向某某,借以洗白自己。千算万算,没算到唐爽会站出来反击,直接戳破他们的谎言。把一场原本按剧本,干脆利落短平快的,对手绝无还击可能的,漂亮的不对称的有限战,一下子被拖入了残酷持久的肉搏战,可以想象,周俩口子的心理阴影该有多大,对唐爽该有多恨啊!这从他们不直接起诉最大的仇人,那个神秘的某某,反而立马调转枪口,声称已委托律师在美国起诉唐爽的申明上,就可见一斑。周俩口子明知唐爽是中国国籍,却口口声声美国人,赤裸裸地带风向,借国籍抹黑,而且,不直接在国内起诉,偏偏威胁在美国起诉,完全是在虚张声势。

再说周立波发难的动机,这要从周为何绝口不提那个神秘的某某的姓名和身份来分析,是因为对方在美国势力很大?别忘了美国的法制没有如此不堪。是因为对方在国内后台很硬而不敢?那他为何敢主动挑战,不怕报复?唯一的解释是对方有难言之隐,不能出头。由此可见,周之所以对不共戴天的仇敌留这么一手,不是因为顾忌害怕,而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为他的目的只是为了洗白,而不是口口声声说的报仇,他所谓的将来起诉某某只是一句口水话,糊弄人而已。

周立波发难的时间点,是他谎言的最大硬伤,不合逻辑,不符常理,永远无法自圆其说的BUG。

(1)如果真如其所言,是某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放进其包里,别说以周的智商和性格,就算普通人,第一时间的反应,都会是急于还原事情真相,向媒体和司法喊冤,借助警察洗清罪名,而诡异的是,直到最近,已经过去了半年,媒体和大众才突然得知他自己声称的,这一不可思议的冤屈。

(2)回顾周案的诉讼过程,周及其律师,都没有把被诬陷作为诉讼主线,也没有把所谓的陷害人拖入官司,收集陷害证据,在法庭上通过还原真相洗清冤屈,让陷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是从头至尾与陷害人毫无牵连,变相保护陷害人,等到利用警察执法瑕疵而侥幸脱罪之后,才不拿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弃司法而用媒体突然发难,及其不可思议,不合逻辑。

(3)对于陷害动机这一重要因素,周的答案不仅含糊其辞,毫无证据,而且极不合情理,以周的聪明和记忆力,不可能想不起何时何地何事得罪了这位某某,因为,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恨,才能如此处心积虑地摆出鸿门宴,却又采用如此赤裸裸,毫不掩饰,很容易戳穿的低级策略陷害于人?

只有一个解释,这个所谓的陷害压根就不存在,突然的发难也是意外脱罪后,冥思苦想出来的洗白招数,只是这个招数太过卑鄙,通过摸黑别人来洗白自己,这得要多无耻的人才做得出来呀!

从双方接受采访的内容来看,周的发难目标主要是那个神秘的陷害人某某,其次是那个所谓敲竹杠的莫律师,而唐爽并非他的目标,唐的站出来完全出乎周的预料之外,因此,三方都与周结下了梁子,时间就在出事后,围绕周脱罪之事发生的,周在一段时间里不仅没有澄清唐爽的无辜,还有意无意的通过媒体放话,把焦点引向一脸懵逼的唐爽,由此引起了唐爽的强烈不满,以致决裂。而莫律师身为朋友和律师,或许是自认等级较高,或许是因为知道得太多太细,因此,把案件看得严重,收费较高,真正引起换律师以致反目成仇的,应该是在诉讼策略的制定之上,莫律师因为知道得太多,不同意用伪证方式主打警察执法瑕疵策略,因为,警察瑕疵的关键点就在周是否同意搜车这点,而采访中唐爽已经明确说明当时周同意的,所以,周的侥幸脱罪还得感谢唐爽没有出庭作证,这就是莫与周结仇的原因。而那个某某与周结仇,应该可能是因为周急于脱罪,而某某又是枪主,周就希望某某连枪带毒一起认下来,而某某基于自身不可描述的原因坚决拒绝而发生冲突,疙瘩由此结下。

周之所以脱罪后,立马不惜一切,利用媒体舆论,掀起轩然大波,根本原因就是要洗白自己,挽救事业,按说已经脱罪,还有什么值得洗白的呢?毒品!枪某某认了,可毒品没认,某某不认,唐爽也不会认,如果自己认,那就没法混。怎么办呢?思前想后,那就来一场短平快的不对称舆论战,就叫你某某不认也得认,反正吃定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大不了不相往来而已。于是,一场大戏就此上演。

舆论之初,因为周立波的一面之词,和莫律师的点到为止的回应,舆论呈一边倒支持的态势,而随着唐爽的站出来,媒体人王局对双方深入的采访,一个不同版本的故事摆在大众面前,相比唐爽,周的回避证据,不合逻辑的硬伤暴露无遗,两个版本众多相反和矛盾的情节也有待厘清,在我看来,最需要厘清的情节莫过于警方到底是否在毒品的包装上发现了周的DNA,是则周在说谎,坐实吸毒的事实,否则周确实有可能是被陷害的,唐在说谎。最终如何,必须靠证据说话,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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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面》的宗旨是还原真相,随着“王局志安”对周立波在美“持枪涉毒案”两个最直接当事人周立波本人和见证人唐爽采访内容的披露,虽然也仍然没有能够完全得到揭开真相的目的,但真相,似乎离我们也并不是十分的遥远了……

因为有些事情的真相,本就无法通过当事人各自的说辞才得到厘清的——真相,永远不是靠当事人自己说出来的,而总是需要通过调查和比较,推断和分析,才可以逐渐地接近事实的。

事实上,从一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将仍然会继续——最使我们感到万分奇怪的和百思不解的就是:既然周立波甫一回国,就能言之凿凿地指控他在美国的这段“历险记”,是受到了一个叫“某某”的人的陷害,那这个“某某”,无疑就是他的仇人了。可是,他为什么又竟然对自己的仇人也不敢指名道姓呢?难道,这个“某某”,真的就是一个能量大得惊人,大到了连一个意欲复仇的人在复仇时也对他感到了害怕和忌惮吗?

但我们再一细想,这也不对呀!这也说不通呀!如果周立波真怕这个“某某“,他为何又敢将矛头直接就指向了他?他为何又毫不犹豫地就指控起了这个“某某”陷害了自己呢?而且,他为何又还敢爆料出了这个“某某“的“前世今生“呢?不仅刻意地介绍了这个人有“特殊”的身份背景;并且,又毫不掩饰地描述了这个“某某”在美国的奢靡生活和居家场景(比如拥有一座军火库般的枪支收藏室)。

那么,我们只能说,周立波竟然连陷害自己的仇人名字都不敢说出来,仅从这一点来看,他就不能算是一个“够种”的、有血性的、义无反顾的复仇者。

所以,这样的一种“复仇”,我们又只能理解为:他这不是真的想“报仇雪恨“,他这就是耍了一个自作聪明的伎俩而已——

名义上的复仇之举,形式上的“有仇不报非君子”的表现而已;

而名义和形式,又只不过是一个必要的载体而已,其实是不重要的,重要的,不是真想“打死“对方,而只是想使自己借此获得“重生”而已。

一句话,必须洗白自己。

现在,我们结合以上铺垫之语和周立波与唐爽接受采访之言,基本可以断定地说:周立波在美的“持抢涉毒案“,就是一起“意外事故”!

也就是说,谁也没有陷害他,如果真有陷害一词,那只能说是周立波自己开车玩手机引起蛇行违法了交通规则才“陷害”了自己!

一,根据专业人士的解读,美警抓违法交通法规的人和抓涉毒者的处置措施是不一样。

如果真是“某某”举报周立波涉毒,那么美警是不会那么“文明”地不拨枪、不“如临大敌”一拦车就上前盘查的;

二,如果真是“某某“想陷害周立波涉毒,那么是不可能仅在包里放两小包“可卡因“的,因为这么小的“剂量”,在美国也不是犯多大法的事,罚的小钱就解决了;

三,如果真是“某某”想陷害周立波让他坐牢,那么“某某”是一定会想方设法要唐爽出庭作证的,以推翻律师为其无罪辩护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周立波说的就是百分之百的谎话,唐爽说的百分之百就是真话。所以我们也可以相信周立波包里的毒品确实就是“某某”偷“送”给他的。根据“某某”的所处环境和生活状态来分析,在美国送点毒品给朋友,大概也就像在中国送点茶叶给朋友一样,也是一种“投其所好”的表示吧。周立波有没有吸毒的“嗜好“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相信“某某”也和我们许多人一样都知道周立波的前妻曾曝出过周立波吸毒的这个新闻。

而且我们还愿意相信,“某某“是真心想和周立波交个朋友的,否则,他也不会和周立波一认识就那么大方地送给他贵重的礼物,并几乎是完全不设防地接待他与他交往。这个逻辑也是符合常态的——有钱人,谁不想攀一二个明星做朋友呢?

结语:

这应该就是一起“意外的事故”,不仅周立波没想到,其实,“某某”也没想到。

由于一次“致命”的蛇行,而牵扯出了一场恩怨情仇;当然,周立波的怨气,还有一处是受到了莫虎的“宰熟”,这也使他心潮难平。

但对于周立波来说,这件事最致命的是他如果不把涉毒的隐患彻底消除干净,很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在国内的演艺生涯,不仅污损了自己的名誉或人设,也可能彻底断送了挣钱的途径……他岂有不急之理?他岂能坐以待毙?他岂不生忧患意识?他岂不会力证清白?

但显然,周立波用力过猛了,这一点我们从他夫人胡洁对唐爽的回应中就明显地感觉了出来。本以为用口口声声指责唐爽是美国人可以玩弄一下裹挟民意的小伎俩,可是很快地,唐爽就抛出了中国护照,打了她的耳光。

仅就此而言,起码唐爽在国籍这件事上,就受到了周立波夫妇的冤枉。

别的就不说了,我们只想问一句:周立波,波波,如果“某某”真的陷害了你,你如果还是个男人,你如果真的比窦娥还冤,请你告诉我们,这个“某某”,他到底姓甚名谁?他到底是何方妖怪?他到底有什么让你既恨他又忌惮他的神魔或神秘的力量?

这是一场奇怪的“复仇”,吃瓜群众只能看见复仇的人对着一个像空气一样的仇人在挥舞着拳脚……


偶来三径


周立波要说明“某某”故意陷害他,得充分说明警察拦下他搜查他是完全故意的。但问题是周立波开车蛇形这件事是被多方共同证实的,不是唐爽或警方单方的讲法。此外,枪支和毒品放在周立波的包内,然后放在后座上而不是汽车后备箱也是一个确证的事实。警方拦下后想查看并不奇怪。因此,周立波接纳“某某”给予的枪支,甚至毒品是明知的可能性较大。

当然,基于上述不能完全排除“某某”陷害周立波的可能性,因为这种人的背景复杂,绝对不是一个什么好鸟。

但总体而言,我认为是周立波在知道携带枪支和毒品时,依然没有注意开车谨慎,导致被交警注意,从而发生随后的事件。


建章看世界


综合现有信息,我来演绎一下。

1、某某家里

周:某某大金主,咱俩好兄弟,投资下我的波天下演艺公司吧。

某某:好说好说,来来,拍个照发朋友圈

唐:搞科研好累,放松下,来来,一起合影,发朋友圈

周:呀,某某你的收藏枪真丰富啊,送我把吧

某某:喜欢的话,拿去玩

2、happy一整天,当夜路上

周:小唐,我送你回家,诶,路怎么走?我拿gps导下航,靠,信号真么差(手离开方向盘,车于是蛇形)

巡警:这车怎么蛇形了?拦他

周:我什么都没干啊,我有驾照,干嘛查我?

巡警a:车后座有个枪套,进一步检查!

唐:翻译中

周:心乱如麻中(怎么办怎么办会不会被查到,应该不会检查那么细吧?),随口就答应了

巡警:真有把枪,还上堂了!带回局子

3、警察局

周:这枪不是我的,是某某的

某某:对对,枪是我的,我有证,合法的,他借去玩,都是误会

警察:靠,内包还有毒

周:检查怎么这么细,这都能找到?我不知道啊,这毒不是我的

某某:枪我认,这毒我不认啊

周:某某你就认一下嘛,我好歹是公众人物,我要认了我就完了

某某:现在媒体太厉害了,不是我的我干嘛要认?

唐:当务之急是把我们先保出去,从长计议

周与某某遂决裂

4、法庭

法官:证据不合法,检方坚持上诉也赢不了

检查官:算了算了,撤诉吧

周:还是这个律师好,钱没白花,以前的莫虎就是垃圾!

唐:没事就好,大家平平安安就好

5、回国

周:回国了要继续赚钱啊,要先洗白啊,这涉毒涉枪的影响不好,这些电视台都不要我,怎么洗白?阴谋论啊,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是稀里糊涂被诬陷的,某某是幕后主使,唐是帮凶,莫虎是黑心律师,收钱要害我,恩,完美的计划

莫虎:这脏水泼的,我不服,严正告示

唐:怎么我成了帮凶?我不服,周污蔑

周妻:我家周是无辜的!

撕逼继续中

最后说一点,周想证明自己无辜,只需要做一件事,去公安局做血检尿检,证明自己不是瘾君子,可是,他敢吗?


潘kii


法律从来只相信证据,而不是苦情,所以永远不要相信当事人在媒体前的陈述,人类数千年最大的自信就是永远相信自己是好人。

起初,很多人认为周立波的提出的大人物是杜撰出来的,但在唐爽接受采访时也证明了背后确有大人物的存在,但这个大人物并不是周所说的那样神秘,只不过是一个有点钱的普通商人而已,周立波与其接触只是想让其投资他的学院项目而已,并没有过多的深交。

现在,此案的涉案人员周立波和唐爽,以及律师莫虎都先后踏进了这条争议的河流,自证自清各说各理,展开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和反击,而最为关键的核心人物某某却一直没有现身说法,这更加剧了他的神秘性。如果他能够现身举证,那么周立波和唐爽谁是李鬼就比较容易辨别了。

关于某某某的存在,我认为无外乎两种可能,一是确如周立波所讲,是一种陷害行为,可能在和周立波的交往中有嫌隙,而且矛盾极有可能在国内产生的,碍于周的明星身份,为了方便就在美国设计搞他。二是就是一个简单的商人,周立波在无法自证清白的情况下,把他推到前台干扰视线,而这个商人可能由于身份真就有一些不便出面发声的原因。


元芳有看法


某某有钱有地位可能性非常之小,他为什么要隐藏呢?如果你在美国合法工作、经营,取得合法高收入,怎么会不留下姓名与痕足迹呢?除非他的钱财来路不明,他的地位也不是光明正大的行业所给予的。

奇怪的是度娘也不敢告诉大众程西霞前夫某某的真实姓名,只提供某某写作了十几部网络小说。在国内时,应该属于文学爱好者或作家协会之类人员。

移民至美国后也是隐藏的,喜好项目枪支之类的收藏,因为美国购枪者身份控制非常严格,应该在美国是合法美国公民。但问题来了,某某钱源那里来的?是移民前带去的吗?还是在美国什么行业上挣的?

某某为什么要栽赃于周?真的搞不清楚。是否是某某受人之托可能性很大,且极有可能国内有人或有些人联手做掉周,因周在国内节目上公开揭露阴暗面胆子晨大,应该损害了某人、某集团的利益。


丹尼尔164983070


周立波的持枪带毒案审的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最后胜诉竟是因为美国警察搜查的时候没有经过周允许,取证不合法,证据失效。显然让不懂美国法律的吃瓜群众脑回路卡机,“什么情况?”

而回国后的周立波公布事情的真象,美国持枪带毒案是受旅美华人“某某”陷害,现实版的谍战剧?让吃瓜群众的脑回路彻底短路。

显然,这谍战剧剧情还是挺复杂的:

周立波和前律师莫虎因为律师费的问题反目互喷,以致莫虎要起诉周立波诽谤罪,莫虎与“某某”是什么关系?

周立波与同案的唐爽互撕,“往日恩情似水流,今日新仇添心头。”唐爽在接受《局面》采访的时候,曾指出周立波妻子胡洁曾找自己要求做伪证诬陷“某某”,这个某某又和唐爽是什么关系呢?


周立波和“某某”见过八次面,“某某”出手阔绰,曾送周立波3万美元的见面礼,包括手机、燕窝、高档化妆品、八二年的拉菲酒。还约周立波打高尔夫,到自己家看看枪,要案发前可谓关系“挺铁”。

就算案发之后,他们还在“某某”办公室,某某拿钱给莫虎、唐爽请律师用。缘何一步步成了“敌人”呢?

故事千头万绪,迷雾重重,我也想做福尔摩斯,拥有一双通能够通过现象看本质的慧眼。但是证据没有公布之前,所有的猜测都是主观的。

因为就连当事人周立波本人对某某为什么陷害,他都没有解释清楚。

周立波在《局面》中被问“某某”要为何要陷害他时,周立波列举的例子,是自己从四五岁就开始练柔道,别人如果动他的手的时候,他会自然而然地“反关节儿”。 他的解释“某某”设计陷害他原因:坏人潜意识里就会要去做坏事的。

显然,这种说法显得十分牵强,没有说服力。也许他也没有弄明白,明明是一个事业有成,经济独立的朋友。一个可以“陪我玩的”人,却变成“我被玩了”。

某某若真的是陷害周立波,显然,手段不够高明。从枪支的实名购买就能查到买枪的是“某某”的朋友,最后自然也会查到他的。此陷害计策显得太过拙劣,智商不在线。



若只是周立波为了东山再起自我洗白,仅凭一己说词就让吃瓜群众完全相信他,也太藐视吃瓜群众的分析能力了。吃瓜群众还等着他“在必要的时候公布证据。”

其某为何要陷害周立波?是不是某某陷害的周立波?吃瓜群众,只相信证据,逻辑推理。理不辩不明,莫虎,唐爽、周立波各执一词,就等着“某某”自己跳出来自证清白了。

“某某”会站出来吗?


网悠然


吃瓜群众,不预设立场。

首先,我比较好奇的一点,在美国而言,不管是非法持枪,还是持有少量毒品,貌似都不是太严重的罪。这点无论是胡洁还是唐爽的采访都能得到证实。不要说周立波在美国有多少知名度,那为什么外媒会花力气去报道呢?而且国内媒体迅速跟进。

我想了想,一个是意外,如唐爽所言,被捕时周不断向警察强调他在中国很有名,然后警局内部有人向媒体爆料,类似线人拿爆料费的那种。

这种事情,要不是事件相关人员爆料,外人如何得知,而且那么迅速?这中间就分两种了,一种是身边人要搞周立波,不管是设计陷害还是事发后推波助澜,反正主动向媒体爆料了。还有一种就比较阴谋论了,为了阻止唐爽回国,有了美国官方的参与。一切都是计划好的。

特意度娘查了下,吸毒貌似在一个月内能通过验血验尿等技术手段查出来。如果说第一次前妻污蔑周立波吸毒,因为过的时间比较长,当时周即便做了相关检查也无法百分百证明自己清白。那这次的事件,周在事发后,完全有机会去做相关检查来证明自己清白的,哪怕警方没有要求他做。这样一来,即便真的进入到法庭审理阶段,毒品上没周的DNA,周在案发前到案发后中间一个月都没有吸毒,配合周的财务状况。可以证明周不吸毒,财务状况良好,也没必要贩毒,这对周更有利吧?

至于说某某陷害,单从周对某某的背景描述来看,似乎找不到动机。因为无论搞垮周还是唐,对他本身没有好处。但如果阴谋论一点,此事是为了阻止唐回国效力,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美方的压力下,某某不得不配合,这在逻辑上也能说的通。但唐的前后表现就有些说不通了。若唐是贪钱的人,美方完全可以以利诱之,不需要搞这么多事,不用等到事发后才被某某买通。若唐一心回国效力,以他的学术地位,受到美国阻挠,完全可以通过大使馆向国内相关部门求助。别的不说,如果被设计被阻挠,有了官方的介入,这种事压根不会被报道,也就谈不上什么影响力了吧。

还有一点,对唐的评价,其实周和胡是前后矛盾的。从一开始通过律师发表申明,暗示枪和毒品是唐的,到回国后接受采访不吝溢美之词。

由此我推断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此事完全就是一个意外,周并不无辜,枪和毒品他都心知肚明,只是碰巧被警察抓到,而导致事情被曝光。事发后,由于媒体的介入,广为人知。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国内对毒品的零容忍,一旦定罪,后果不言而喻。于是周如何洗白自己就成了当务之急。如此一来,不论是一开始暗示,甩锅给唐,还是到回国后通过声讨莫虎和某某陷害说以期转移注意力,都是为了洗白白周这一个目的。此时就没必要牵涉唐了,大可以为唐鸣冤,正名。只不过在具体操作上细节没控制好,所谓某某代付三万五律师费,惹怒了唐。好嘛,前面一堆屁事我都忍着没说呢,你还来污蔑我收钱,看我拍案而起!

综上,我对此事的看法是两个可能,一是周不清白,事发后以洗白自己为第一甚至唯一要务,不管唐的死活,误伤了唐,导致唐拍案而起。还有就是阴谋说,因为唐的研究,有官方力量介入,为了阻止唐回国。不管真相是哪一种,估计都不太可能有所谓的真相大白了。


单脚行走的鱼


进去后,胡洁是最着急的人,找到大佬,找到了莫虎,保释周立波出来,可是呢,枪支和毒品超出了大佬的控制范围了,需要有个人出来顶罪,让唐爽来顶一下,给钱,给条件,唐爽不是小孩,不能拿自己的前途无量来出卖啊!所以谈崩了,唐爽说出自己就是一蹭车的,也不是接受方,也不是赠与者,所以法庭把他给摘出去了。

大佬呢,想让周立波把事情顶下来。你看。我给你的,让警察搜出来你让我摆平。我给你东西,还得给你擦屁股,我不干,你自己来!周立波一看,我不能顶这个事情啊。我顶了,以后就不能在国内愉快的玩耍了,国内行情是,犯罪的吸毒的,都不让出来挣钱了,你这是毁了我的财路啊!不行!你得给我摆平!莫虎!二十万!你给我摆平!!谁知道啊!莫虎看出商机了,五十万!!爱干不干!!就这样,周立波和大佬,莫虎。都掰了,自己又找了两个大律师,走偏门,找法律漏洞,还真就成功了!!可是,舆论杀死人啊!!我回国还得混社会呢!我必须洗白自己,还得化妆美容隆鼻隆乳!!所以,想让唐爽闭嘴,暗示都是唐爽的猫腻害了我费劲周折才回国了,我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唐爽不干了,我就一路过打酱油的,你洗白自己,往我身上抹粑粑干啥!我要揭发你!!胡洁说的没错,枪不是问题,因为中国人对枪很容易原谅周立波,毕竟美国可以有合法的枪支持有,毒品就不同了,周立波要是和毒品联系上,回国就是狗屎了,所以,她不想让唐爽说话。暗示是唐爽的,用舆论来封住唐爽的口,没想到啊王局你这个家伙。你不信我胡洁的,你还偷着去采访唐爽!!你是不是路费报销!!不用你自己花钱!!王局,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总结一下,枪和大麻,是大佬送给周立波的礼物,因为,他喜欢这个,投其所好啊!唐爽,跟着喝汤沾包了,看眼判三年!莫虎,商机,想挣钱罢了,王局,你看我分析的对不??周立波为啥要去美国去告一个中国人诽谤?因为他根本就是在搅乱视线,没有具体目的,先搅着,随遇而安,不然,你告一个中国人,你们俩都回来了,从中国告多好?至于告莫虎??呵呵,那也就是一说!不然如何让广大吃瓜群众觉得自己冤枉?这就像你把小姨子家里碗打碎了,只要有机会把自己洗清,并且已经洗清你自己的时候,随便找个证据证明是别人打碎的,不要求别人能负责任,只要转移注意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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