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故事之397(狐戏守财奴等三篇,出自阅微草堂笔记)

狐戏守财奴

姚安公说:有个叫孙天球的人,把钱财当成他的命,他白手起家积累了千金家产。即便妻子儿女挨冻受饿,他也视作陌生人一样,不管不顾。他自己同样忍冻挨饿,不轻易用一文钱。在病重时,他把挣下的钱都摆在枕头前,一一用手抚摸着说:“你最终还是不归我所有了么?”他呜咽着死去。孙天球没死之前,狐狸戏弄他,常常把他的钱财偷了去,让他急得要死,然后再让他在别处找到。这种事有好几次。又有一位刘某,也把钱财当作命,也被狐狸戏弄过。某年除夕,凡是刘某亲友中贫困的都得到刘某馈赠的礼钱。大家奇怪这不像他平时的作为。继而听说刘某床前的箱子里,被狐狸偷去二百多两银子,而留下感谢的字条数十张。这是因为孙天球的钱财都是辛苦得来的,狐狸嫌他吝啬,只是耍耍他而已。刘某的钱财都是靠玩弄手法剥削而来,所以狐狸把这不义之财分给了别人。这种处置也是极为妥当的。红衣女子

内阁学士汪晓园,租住阎王庙街一处房子。庭中有棵枣树,是一百多年以前种的。每到月光明亮的晚上,则见斜枝之上,有一位红衣女子垂着腿坐着,翘首望月,一点儿不怕人。靠近去看就不见了。退后望去,则仍在原处。曾叫两个人一个站在树下,一个在屋里。屋里的人看见树下人手能够到红衣女的脚,但树下人什么也看不见。当望见红衣女时,俯视地上有树影,但红衣女没有影。用瓦块石头投去,就好像打过虚空一样。用枪打,她随声而灭;硝烟一过,又恢复了原形。主人说:自从买了这座房子,即有这个怪物,但她不害人,所以人和她相安无事。木魅花妖,是常见的,大多数都会变幻。而这位红衣女却不动不言,呆坐在树枝上,实在不知什么原因。汪晓园担心她为害,搬到别处躲开了,后来主人伐了树,这个怪物才绝了。

王秃子

王秃子的父母早逝,已不知自己的姓。他被养在姑家,冒姓王。他凶狡无赖,走到哪儿,哪儿的孩子们便都躲了起来,连鸡犬也不得安。一天,他和同伙从高川喝酒回来,夜里经过南横子坟莹地,被一群鬼拦住了。同伙们都吓得趴在地上,王秃子一人奋力与鬼撕斗。一个鬼叱道:“秃子不孝,我是你爸爸,敢打老子。”秃子当然不认识父亲,正在疑惑间,又一个鬼叱道:“我也是你爸爸,敢不下拜!”群鬼又一齐呼道:“王秃子不祭祀你的母亲,以致她饥饿流落到这儿。当我们大伙的妻子,我们都是你爸爸。”王秃子愤怒,挥拳又打了起来,打中了鬼则像打在空布袋子上。他跳来跳去地打到鸡叫,使尽了力气,倒在乱草丛里。群鬼都嘻笑着:“王秃子这回英雄到头了,今天才为乡亲们出了口气。如果不知悔改,以后还在这儿等你。”王秃子已没有劲了,不敢再说什么,天亮后鬼散去,同伙把他架了回来。从此他豪气全消,一天夜里带着妻子儿子悄悄地走了,不知到了什么地方。这事琐碎得不值一提,但足以说明,那些凶悍的人,肯定要碰到对头。人不能治他,鬼神也会忌恨他而一起制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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