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本院立案后,依法向吴永志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申报表,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7)皖0222执544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吴永志
性别:男
年龄:52
住址:繁昌县繁阳镇铁门村四房组4号
身份证号:340222********0035
执行法院:繁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繁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4150488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37875724
閱讀更多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