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說,她連一個孩子都容不下,人品能好到哪裡去?

一對談了七年的情侶,為了一個孩子分手了。

兩人是大學校友,畢業後認識,交往了兩年,同居了五年。因為雙方的家庭條件都很差,畢業後才還完助學貸款,結婚買房的事,只能一拖再拖。

眼看著女生就要奔三了,兩人存夠首付,也買了一輛代步的車,準備年底結婚了。卻因為男方母親的一個決定,婚事吹了。

準婆婆說,她連一個孩子都容不下,人品能好到哪裡去?

男生的父母離異,母親在八年前嫁了一個40歲無兒無女的男人。這繼父沒有生育能力,一直很渴望有個孩子。年初的時候,他們的一個熟人懷孕了,發現是女兒想打掉。這繼父知道了,喜出望外,決定收養這個孩子。

本來,繼父收養一個孩子,這事跟這對情侶沒關係。可繼父的條件非常差,雖然才48歲,一個月就一兩千的收入。男生的媽媽年紀更大,五十歲了,除了做主婦,什麼都不會。

兩個人加一起都一百歲了,沒有一分錢存款,還蝸居在男生外婆家裡啃老。外公去世那年,兩人一分錢都沒出,還是男生拿了一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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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就跟男生說,“我接受不了這個孩子,現在養孩子多不容易,不是添雙筷子就行的事。你母親已經五十歲了,孩子以後讀書上學,一定是靠我們的。我自己都不敢生養,不想為別人的夢想買單。”

而且,女生沒說出口的事,等孩子長大,她就四五十歲,人老珠黃。而男生四十多正是一支花,一個十七八歲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天天在他們家裡住著,後續該怎麼辦?所以,她就提議,日後每月給孩子固定的撫養費直到有經濟能力,還得保證沒有其他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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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一開始理解女生的想法,後來跟他媽媽溝通之後,就拒絕了女生的建議。男生是他媽媽一手帶大的,怎麼都會站婆婆。女生不想日後的一切矛盾,都圍繞這個妹妹展開,就選擇分手了。

女生哭著打包行李,這七年,他們雖然沒有結婚,可男生的一切東西,都是她一手操辦的。這種事,男生女生都沒錯,只能說,婚姻這件事,雙方的家庭也很重要。遇上這樣的準婆婆,不結婚比離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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