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遇交通事故,暖心法官墊錢調解

“花甲”老人遇交通事故,暖心法官垫钱调解

近日,漢壽縣人民法院法院的法官在調解一起交通事故過程中“墊錢”,這是怎麼回事?

2018年2月27日23時,60歲的朱某某駕駛在駕駛電動車時,將61歲的王某某撞到,後交警部門認定朱某某負事故主要責任,王某某負事故次要責任。此後一個月,經多方協調,雙方均不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引致訴訟。

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立即電話聯繫朱某某,讓其來法院領取訴狀副本及相關法律文書。起初,朱某某很是氣憤,稱其已向老王某某支付了賠償款,但王某某卻借受傷一事“獅子大開口”,實在超出了其應承擔的份額。承辦法官遂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對其勸說,積極向其宣傳舉證責任的分擔問題,做朱某某的調解工作,見其態度緩和,承辦法官便邀王某某到法院,與朱某某一起當面把事情講清楚。

在承辦法官的傾情調解下,雙方態度終於達成一致協議:除朱某某已墊付的費用外,朱某某現場給付王某某賠償款5230元,王某某就本案撤訴。可就在支付賠償款的時候,朱某某卻聲稱錢沒帶夠,差一百塊錢。調解工作陷入僵局。承辦法官見狀,遂掏出一百塊錢為其墊付。

最終,在承辦法官的支持下,雙方達成一致協議並當場給付,暖心法官的“墊錢”調解畫上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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