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生态环境部部长谈宣传(责任篇)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水平

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前沿阵地与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订立硬任务、硬措施,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宣传没跟上,出了问题,也要追责问责。

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宣传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宣传,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要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强化宣传力量配备,选好配强专职干部队伍,把那些政治强、业务精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到宣传部门的领导岗位。

要强化宣传工作保障,为宣传工作人员了解决策背景、准确全面把握对外传播信息创造条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多举措增加宣传产品和服务。

落实生态环境系统业务部门主体责任

各业务部门既要会干、也要会说,把本部门本专业工作向公众进行必要和及时的宣介,争取公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和恰当的舆论传播赢得老百姓的口碑。

宣传工作离不开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合,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宣传部门是化妆师,但不是整形师,更不是魔术师。

落实各地环保部门的属地责任

对于涉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政务舆情,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属地涉事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各地在舆情应对中,要快速反应,主动回应,决不能让谣言跑在真相前面。只有真正把问题解决了,舆情才会消解。

只有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真正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宣传舆论工作才有公信力和生命力。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的职业责任

生态环境宣传人人有责,人人都是宣传员。对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环保工作者来说,生态环境宣传不仅是义务,也是职业责任。

要强化宣传意识,提高宣传能力,不仅对我们的工作对象,还要对我们身边的所有群众,做好生态环保宣传工作。

工作队伍内部也要做好对内宣传教育,使每位环保工作者增强媒介素养,提高政策水平,自觉主动地向身边群众传播生态环保正能量。

(摘自李干杰部长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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