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监会处罚两大“超级牛散”看游资的操纵手法

从证监会处罚两大“超级牛散”看游资的操纵手法


前不久,证监会行政处罚了冯志浩和孟祥龙这两位“超级牛散,罚没金超过1亿元。从这两位的手法上看,他们属于游资,操纵十几只股票非法获利,从证监会的披露中,我们可以看到游资常用的操纵股票的手法。

手法:开盘以涨停价位虚假申报后反向卖出+收盘大单封死涨停+次日反向卖出

案例:汉王科技

20151021日,冯志浩通过其个人账户,在915分集合竞价时段以涨停板价格申报,期间为了维持涨停价,在开盘到下午14时之间,又分26笔以第1档涨停价格26.69元申报买入“汉王科技”2435.3万股,申报价格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相同,与前一刻买1档申报价相同,其个人申买量占整个市场申买量的36.40%,这段期间内,总共成交了274.96万股,占市场成交量的

11.76%。期间撤单量为2160.34万股,占市场撤单量的48.14%。其不断的申报和撤单。最短申报驻留时间仅有10.98秒,总共撤单量占申报买入量的96.65%。这段期间一直把股价维持于涨停价格26.69元。

从证监会处罚两大“超级牛散”看游资的操纵手法

在下午收盘之前,“冯志浩”账户以第1档涨停价格26.69元分11笔申报买入909.84万股,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相同,与前一刻买1档申报价相同。144854秒至150018秒,成交45.29万股,成交均价为26.69元。牢牢的把价格封在涨停板上。

当天其总共买入成交“汉王科技”320.25万股,成交价格全部为当日涨停价26.69元,成交金额8547.56

万元。

从证监会处罚两大“超级牛散”看游资的操纵手法

在前一个交易日操纵股价封住涨停板后,吸引了很多跟风的散户。在第二个交易日20151022日开盘2分钟内,冯志浩账户分4笔交易以低于委托前一笔成交价格的价格卖出70.25万股,获利124.42万元。


本例中,冯志浩仅仅通过自己的个人账户操纵股价,而另一位“超级牛散”孟祥龙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孟祥龙通过自己账户控制的关联账户,实现对股价的操纵。

案例 :*ST三鑫

手法:大宗交易平台低价吸货+开盘集合竞价拉高+尾盘拉高封板+当日或次日卖出


20153

3日,孟祥龙以上海宝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与自己控制的一个“马甲”账户签订大宗交易协议,并在35日、10日分两笔由该“马甲”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承接的股票3600万股,成交均价6.94元。

201536日至12日期间,孟祥龙通过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操纵“*ST三鑫”的股价,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尾市阶段利用资金优势申报买入影响“*ST三鑫”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共计卖出2792.68万股,非法获利共计1621.29万元。

这两个案例的共同点就是,游资通过大宗交易市场等方式拿到低价的筹码,然后通过在集合竞价和尾盘阶段通过资金优势拉动股价,封住涨停板,然后吸引散户的跟风盘进入,在买盘上频繁的申报特大单,然后撤单再报单,造成很多大单进入的假象。在散户的跟风盘进入之后,当日或者次日,就卖出获利。

从证监会处罚两大“超级牛散”看游资的操纵手法

证监会明确指出,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其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券市场要长期稳定的发展,必须对这种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规范市场行为,并切实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案例也应该引起个人散户投资者的注意,很多的散户在股票交易时,往往有跟风的习惯,往往买在游资退出的高点,造成亏损。在交易过程中,识别利用游资操纵股价的陷阱,不要为一时的利益所迷惑。

从证监会处罚两大“超级牛散”看游资的操纵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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