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背後真實的故事

《我不是藥神》背後真實的故事

剛一上映,《我不是藥神》就火的一發不可收拾,不靠華麗的造景,只憑借題材類型上的大膽,人物血肉的豐滿,劇情衝突帶來的共情,讓其在中國電影史沉寂18年後,再一次創下了豆瓣9.0分的高評。

該部影片根據前幾年轟動一時的“陸勇案”改編,講述了幾個普通人,在被天價抗癌藥掏空之後,或為自救,或為救人,從印度偷運仿製藥的故事。

《我不是藥神》背後真實的故事

真相往往要比影片更加殘忍,《我不是藥神》裡的抗癌藥“格列寧”真實名稱叫“格列衛”,是人類第一個分子靶向抗癌藥,也是治療慢粒白血病確定有效且是唯一一種面向大眾的藥物,格列衛的出現,讓這種曾經平均生存期只有3-4年的疾病延長至10-20年,有效控制率高達95%。

新藥研發面臨的高成本、高風險、高投入一系列問題,使得抗癌藥價格非常昂貴,這是市場規律決定的。但大家所不知道的是,格列衛在中國大陸的售價是全球最高的。在國外,格列衛的價格普遍是國內價格的一半左右,例如澳大利亞為10000元左右,韓國約為3000元。

據英國《金融時代》報道,31種在中國市場銷售的進口抗癌藥物價格平均是英國的兩倍,就算拿內地和香港比,也是差距驚人。同樣規格治療乳腺癌的赫賽汀,在內地賣24500元,而香港藥房最低報價為18500港元(約合人民幣14800元),不過一江之隔,二者卻相差近1萬元。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在2000年國家發改委頒佈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中規定,“原研藥”可以給予單獨定價權,簡單來說就是,外資醫藥巨頭們享有自主定價權。這就是為什麼電影裡,面對大量絕望又憤怒的病人的抗議,格列寧中國公司的高層只是慢悠悠地強調,定價合法合理。

其次,中國超過70%的藥品通過醫院藥房來銷售,為了保證公立醫院的自主利潤收入,政府規定醫院可以在藥品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5%。但在國外藥物到達醫院之前,還必須經過各級分銷商的手。一般而言,在國家總經銷商之下,藥品需經省級代理商,之後至少還要再經過二級代理商及配送公司,每個環節加收6-10個百分點的費用,層層盤剝下來,到了病患手中的進口藥,已經貴到離譜。

最後只能說,生而為人,註定為現實所困。疾病面前,我們都是窮人。進錢網近日推出進錢代理活動,助你輕鬆日入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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