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司機帶學員上路練車

海口一市民近日向本報反映很多人趁夜深在海口瓊山大道練車,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記者7月10日獲悉,省交警總隊組織海口交警支隊開展專項整治,已查處多起違規上路練車行為。

“實習”司機帶學員上路練車

海口交警現場執法

​ 據瞭解,7月6日晚,海口交警執法小分隊在瓊山大道開展整治行動。22時許,交警發現一越野車行駛不正常,示意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經查駕駛人並無駕駛證。經進一步瞭解,駕駛人是正在參加培訓的學員,副駕駛坐著的是一駕校安排的“教練”,其實只是一名實習期還未結束的“實習”駕駛人。交警對練車學員按照無證駕駛給予行政拘留並罰款處理,對“教練”把車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省交警總隊提醒: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隨身攜帶學習駕駛證明,使用教練車或者學車專用標識簽註的自學用車,在教練員或者學車專用標識簽註的指導人員隨車指導下,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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