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走廊通道「圈進」自家

陳女士住在該小區新大洲大廈14樓。幾年前,隔壁住戶在公共走廊上裝了防盜門,圈佔了部分走廊。陳女士多次與鄰居協商拆下防盜門,並向物業反映此事,卻始終得不到解決。“公共走廊屬業主共有空間,哪能私自圈佔呢?私自在走廊設置防盜門,應該屬於違建吧?畢竟佔用的是公共區域,不是他們法律規定的房產範圍內,並且有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陳女士說,這個現象已經出現很多年了,物業並無任何作為。她希望相關部門可以責令其予以拆除和整改。

小區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任表示,物業和社區已經多次上門做工作,讓居民自行拆除,但居民都不配合,他們也無可奈何,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將配合城管聯繫業主拆除。

隨後,記者聯繫到海口市龍華區城管金宇中隊的工作人員,經現場調查執法瞭解,市民所反映的設置鐵門違建問題,核實是住戶自行增設的一道防盜門主要是為了防盜而設置。

城管金宇中隊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給業主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業主在3至7天的時間,自行拆除。如果業主不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拆除,執法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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