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窩?搗毀!桂林市永福警方成功搗毀一隱蔽吸毒窩點

毒品,吸它一口又何妨?

在法,吸毒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處500元以下罰款。

在情,吸毒傷害人的身體健康,縮短壽命,損害神經系統,造成精神疾病。為子,父欲慈而子不孝;為父,子欲養而親不待;為夫,妻欲賢而無所從。

在理,毒品活動容易誘發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以販養吸、以盜養吸、以吸養吸,造成社會財富損失,增加社會負擔,擾亂社會秩序,危害社會安全。

神劍在出鞘,近日,永福縣公安局蘇橋派出所行政拘留吸毒人員一名,搗毀野外毒窩一個。

當天下午14時許,蘇橋派出所民警下鄉摸排吸毒人員,行至蘇橋幹校一廢舊收購站附近時,發現一男子藏匿在一民房內,該男子身形消瘦,精神恍惚,身邊還擺放著一個簡易冰壺,疑似吸毒人員。

民警依法口頭傳喚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對其尿檢,呈冰毒陽性!面對民警的問詢,該名吸毒人員表現得極不配合,經做其思想工作,瞭解到該男子名叫李某寶,臨桂兩江人,由於長期吸食冰毒,精神恍惚是常有的事。在隨後的問詢中,在民警的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攻勢下,李某寶不僅如實供述自己吸毒的違法事實,還向民警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在附近的山林裡有一個“毒窩”。

獲知這一線索,蘇橋派出所組織五名警力,周密部署後決定立即對該“野外毒窩”進行查處。由李某寶帶路,民警往山林深處走去,在深林裡徒步行進十多分鐘後即發現一片空地,空地中央是一座破敗的磚瓦房,房間裡擺著一張只有床板的床,牆角、草叢、床邊散落著大量的冰壺、錫紙等吸毒用具,甚至還發現了疑似裝有冰毒的袋子,“癮君子”就在這享受他臆想中的快活。

經李某寶指認這正是其供述的“野外毒窩”,該毒窩極其隱蔽,難以察覺,為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民警當即對該“野外毒窩”進行搗毀,將遺留在“野外毒窩”的吸毒工具全部銷燬,並將該區域列為重點巡查對象。

毒品,曾讓中國幾無可禦敵之兵、可充餉之銀,曾讓中華兒女炎黃子孫被恥辱的稱為東亞病夫。如今,正在雄起的中國怎可讓毒品再次戕害?那些血淋淋的歷史不應該安靜的躺在歷史課本上,它應該存在在每一個人的腦海裡、靈魂裡,遠離毒品,從我做起。

“兄弟,來一口?”

“不!”

今年以來,永福警方針對涉毒違法犯罪行為採取高壓態勢,抓獲了一批吸毒違法人員,破獲了一批涉毒案件。民警在巡邏盤查中,只要發現涉毒嫌疑人,均要帶回審查並進行尿檢,尿檢結果呈陽性的一律送強制戒毒所。

毒窩?搗毀!桂林市永福警方成功搗毀一隱蔽吸毒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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