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收入分配的基本思路:共同富裕願景及其「先富共富」實現路徑

優化收入分配的基本思路:共同富裕願景及其“先富共富”實現路徑

二、優化收入分配的基本思路:共同富裕願景及其“先富共富”實現路徑

馬克思主義基於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知,提出未來社會應是生產力高度發達狀態所支持的“自由人的聯合體”,其中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成為一切人自由發展的前提條件(《共產黨宣言》)。不言而喻,與此種追求相匹配的一定是“共同富裕”的分配狀態(“各盡所能,按需分配”)。這一共同富裕的科學社會主義的理想願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改革開放後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已由鄧小平明確地表述為實現現代化而奮鬥的戰略目標和“社會主義的本質”。鄧小平所高屋建瓴而簡潔地概況的“共同富裕”認識,上閤中國古代早已樹立的“大同”理想,下合現時億萬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可說是代表著人類文明發展與社會進步提升過程中的總綱,是今後優化我國收入分配明確的“目標導向”。

(一)“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機制與“先富”戰略的確立

改革開放之初,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還相當落後,社會生產力極為低下,社會基本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與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尖銳。為儘快擺脫貧困落後的狀況,我國及時制定了以經濟增長為核心的發展戰略,確定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機制和原則,以發展經濟為第一要務,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以先富帶後富,最終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鄧小平在改革開放之初就指出,在共同富裕的目標下,可以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5]。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共同富裕決不等於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決不等於也不可能是所有社會成員在同一時間以同等速度富裕起來……只有允許和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企業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奮勞動先富起來,才能對大多數人產生強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並帶動越來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進而再次強調,“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逐步實現共同富裕”[6]。黨的十四大也提出,“運用包括市場在內的各種調節手段,既鼓勵先進,促進效率,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又防止兩極分化,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1987年,黨的十三大提出了允許合法的非勞動收入,在促進效率的前提下體現社會公平等觀點。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個人收入分配要“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1997年黨的十五大再次重申了這一原則。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機制由於崇尚效率,從而有效地刺激了經濟增長,國家的經濟實力顯著增強,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顯改善。1979—2006年,國內生產總值從3624.1億元增長到209407億元,年均增長率高達9.66%,而同期世界平均GDP增長速度僅在3%—4%之間。近年來,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經濟增長速度雖然有所回落,但仍遠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與此同時,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收入分配失衡為核心的社會公平問題也在不斷加劇,經濟增長與社會公平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並已成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容忽視的重大問題和突出矛盾。2002年,世界銀行指出:“大範圍的貧困人口減少是中國1979年改革之後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此後的深化改革並沒有像之前那樣讓貧困人口受益。在沒有解決其他國內市場扭曲問題的情況下進行這些改革反而使得中國的收入差距擴大。”

(二)下一階段應加快推進由“先富”向“共富”的戰略轉換

改革開放初期,正是針對社會生產力低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落後的國情特點,我國及時制定了以經濟增長為核心、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先富”戰略。事實證明,這一決策是正確的選擇,使我國儘快擺脫了貧困落後狀況。然而,這一不平衡發展戰略也是有代價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收入差距擴大為代表的負面後果日益凸顯,不同程度的危害已經產生,經濟發展戰略實現由“先富”向“共富”的階段性轉換顯得愈發迫切,並且轉換時機和條件也已成熟。一方面,改革開放以來所取得的經濟成就為調節收入分配和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必要的物質基礎,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為此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基礎;另一方面,縮小貧富差距,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客觀要求已十分迫切。這就標誌著我國發展戰略重心由“先富”轉向“共富”的時機已經成熟,既具備必要的物質條件,也具有很強的現實緊迫性。

選擇恰當的時機將經濟工作的重心由“先富”轉向“共富”是改革初期便確立的一項既定發展戰略,也是社會主義共同富裕木質的必然要求。根據世界各國經濟發展規律和經驗的啟示,同時鑑於收入差距過大所帶來的越來越多的負面影響和各種危害,在“問題導向”之下,我國當前己迎來了由“先富”到“共富”階段轉變的全局性契機,特別是基於上世紀末以來陸續制定和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農村稅費改革、東北振興和中部崛起戰略效果的逐步顯現,我國地區居民之間、城鄉居民之間的生活、收入水平差距在近幾年己開始逐漸縮小,為共同富裕發展戰略的實施奠定了初步的基礎。下一階段,我國應以十九大精神為指導,針對“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與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形成的社會主要矛盾,把“問題導向”結合於“目標導向”,正式將“先富帶後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確立為未來經濟發展中的工作重心之一,持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從而使全社會的努力更加集中到實現共同富裕這一社會主義根本目標上來。

(未完待續)


賈 康 介 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中國財政學會PPP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邀請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年領銜出版《中國住房制度與房地產稅改革》、《新供給:創新發展,攻堅突破》、《構建現代治理基礎: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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