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攤上事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無視整改指令,包工頭被送上被告席

承建獨棟別墅工程建設,結算了工程款卻拖欠農民工工資30餘萬元,經勞動監察部門下達限期整改指令仍不支付。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楚雄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案。

「庭审现场」摊上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视整改指令,包工头被送上被告席

公訴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於2015年11月從楚雄羅馬莊園三期施工企業處承包了別墅建設工程,隨後王某某將該工程再轉包給唐某、陳某、米某為包工頭的班組,組織工人進場施工。項目施工過程中,因王某某未全部支付各班組工程款,導致各班組農民工的工資被拖欠。

「庭审现场」摊上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视整改指令,包工头被送上被告席

2016年8月8日,經施工企業委託,造價公司對工程進行了結算,王某某完成工程量的80%,總造價為119.4萬元 ,施工企業已撥款115萬給王某某。王某某結算到工程款後,僅支付給施工班組工程款54萬元,從其餘工程款中抽出25萬元用於歸還高利貸和外債,抽出5萬元用於借給他人使用。

幹完活卻沒有拿到勞動報酬的50多名農民工索薪無果,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經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調查核實,王某某拖欠了所承建工程施工的4個施工班組58名農民工工資共計30餘萬元。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項目工地上留置送達並張貼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限期整改指令書》,書面責令王某某於5日內足額支付其所拖欠的農民工勞動報酬。王某某逾期仍未履行。後公安機關以王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立案偵查,王某某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結清了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庭审现场」摊上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视整改指令,包工头被送上被告席

6月5日,法庭經庭審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查明瞭案件事實。

法庭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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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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