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家具生产企业历年来是南通市和我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监管重点。6月7日,南通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带领南通市安委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市如城街道一家木质家具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
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砂光机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等7项存在问题。南通市安监局对该企业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通)安监责改〔2018〕203号,责令企业对7项问题于2018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
检查中发现企业除尘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南通市安监局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通)安监现决〔2018〕201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除尘系统相关设施设备;立即停止使用砂光机。
南通市安监局对企业“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等违法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
如皋市安监局对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了约谈。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立即整改,并确保整改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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