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我不是藥神》上映至第二週,在姜文4年鉅製《邪不壓正》的衝擊下,仍然守住了票房冠軍的寶座。
目前累計票房已經超過25億,衝進內地影史前十,並且正在將一個個記錄甩在身後。
口碑方面,各大購票網站都打著“暑期口碑最強片”作為賣點。
在豆瓣上,隨著評分人數超過50萬,開畫評分僅僅降低0.1,繼續穩定著院線國產片的歷史高位。
確實,本片是那種史上難得的華語佳作,無論是從劇本、節奏、表演、娛樂性、藝術性還是社會性上來說,都是近乎完美的。
但可惜的是,本片整體離完美還差了一些。
作為一部真實故事改編的現實題材影片,片中對所反映的社會問題提出的思考,實在太簡單和片面了。
《我不是藥神》中所反映的社會問題,我想沒看過影片的人也都知道了——天價藥。
片中,天價藥害的無數人傾家蕩產,並且直接和間接的害死了片中的兩個主要角色。
藥救人,但“天價”害人。
既然害人,那麼“天價藥”的問題,誰在做惡?
片中的指向性很明顯——藥企,也就是瑞士的諾瓦公司。
為此還塑造了一個衣冠楚楚,冷血無情,唯利是圖的藥企代表。
把“惡”的源頭歸結於貪婪的資本家,確實是最簡單也最省心的一個辦法。
他們沒有憐憫心,腦子裡只有錢,這種形象不用深入去刻畫,就足夠引得觀眾討厭。
可這樣做,又和那些爛大街的商業片有什麼區別呢?
而且在天價藥問題上,作惡的真的是藥企嗎?
在這裡,我要明確的表達一下態度:不是。
藥企存在的使命就是救人,從來不是害人。
好,觀點表明完畢,我們回去看看片中的劇情:
《我不是藥神》中,程勇給病人們代購的藥叫“格列寧”,由瑞士諾瓦公司生產,售價4萬一瓶。
在現實中,這種藥叫“格列衛”,由瑞士諾華公司生產。
適應症和影片中一樣,是用於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
包裝長這個樣子:
就這麼一小盒,2003年的時候國內售價23500。
這個價格在03年的時候,賣掉一套上海的房子確實也只夠吃三年的。
而對於絕大多數普通患者來說,這個價格是絕不能承受的,他們只能眼睜睜看著藥,買不起,然後等死。
這個藥真值這麼多錢嗎?
遠不值。
電影裡,程勇從印度廠家的進貨價是500元人民幣。
現實中,人物原型陸勇從印度的代購價只要人民幣兩百多元。
仿製藥跟正版藥的成分差別並不大,所以,諾華公司每盒格列衛的成本,連售價的千分之一都不要。
如此暴利,不顧病人的死活,還不算作惡嗎?
你一定很氣憤。
但看到這裡先彆著急,你所看到的只是顯性成本,卻忽略了藥企的隱性成本。
在製藥界有句話:
“一顆藥的成本只要0.5美分,為什麼賣500美元?”
“因為那是第二顆藥的成本,第一顆的成本是50億美元。”
有一份表格統計了1997年-2011年14年間,全球製藥巨頭研發新藥的成本:
其中,生產格列衛的諾華公司,平均每種新藥的研發成本是40億美元。
而平均成本最高的藥企阿斯利康,每種新藥的研發成本高達118億美元。
這些寄託了全人類戰勝絕症之希望的製藥巨頭們,平均一年甚至更久才能獲批一種新藥上市,背後所付出的巨大代價是難以想象的。
以格列衛為例:
1960年,彼得諾威爾發現“費城染色體”,找到了慢粒白血病的病因,科學家們開始研究治療方法。
十年後,遺傳學家珍妮特羅麗找到了引發慢粒白血病的9號和22號染色體,順帶還找出了急髓性白血病和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成因,被稱為“白血病之母”。
又過了十年,荷蘭遺傳學家傑拉德格羅斯維爾德發現了費城染色體的形成原因——bcr-abl
又過了十年,也就是1990年,一位叫喬治戴利的科學家,通過在小白鼠身上試驗最終確認了,白血病是人體的酪氨酸激酶激活細胞受體導致的。
看到這裡是不是完全不懂了?
這個酪氨酸激酶搞出白血病,整個的過程用最簡單的圖示看起來,會讓人更加眼花繚亂:
從發現“費城染色體”到找出具體病因,就花費了一代代科學家30年的時間。
之後藥企又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研發藥物,在經過無數次嘗試之後,1992年諾華公司的科學家發現了一種編號為ST1751的抑制劑,也就是後來的格列衛。
激酶抑制劑找到後,還要尋找志願者進行長達數年的臨床實驗,最終才能通過審批,讓新藥上市。
最終,在2001年5月10日,格列衛正式宣告誕生!
此時,距離“費城染色體”的發現,已經過去了41年!
41年做一種藥,格列衛誕生背後所付出的代價,甚至遠不止藥企投入的那幾十億美元研發費用。
《我不是藥神》中的故事背景發生在2002年,格列衛才剛問世不久。
在此之前,慢粒白血病是絕症,除非找到合適的配型進行骨髓移植手術,不然只能等死。
格列衛出現之後,慢粒白血病被稱為“最幸運的絕症”,因為病人只需要每天吃藥片,就可以沒有任何影響的正常生活。
慢粒白血病患者的5年存活率從之前的不到30%,一下子提高到90%。
所以是藥企是作惡的一方嗎?
笑話,藥企才是真正的救世主。
可藥企不是慈善機構,它們也需要盈利才能生存,才能有資金去研製新藥,戰勝更多絕症。
而且,由於藥物的特殊性,它的專利保護期只有20年。
也就是20年之後,一種新藥就可以被隨意仿製。
何況大多數絕症,全球患病人數並不多,藥企只能提高售價,才能在短短20年間收回幾十億美金的成本,並適當盈利。
比如慢粒白血病,全世界患病人數只有幾十萬,結合患者的購買力和用量,藥企制定出了能在20年內回本並盈利的價格。
幾十億美元的成本,價格肯定的會比較高。
況且,格列衛的出廠價其實並沒有那麼高。
在國內賣23500人民幣的時候,僅一江之隔的香港,格列衛的藥店零售價是14800。
我們的鄰邦韓國、日本,包括地球另一邊的澳大利亞或者美國,格列衛的價格都只有中國內地的一半左右。
為什麼?
影片結尾的字幕中提到:
2018年5月1日起,國家對抗癌藥品實行零關稅,拯救慢粒白血病的天價正版藥此後正式納入醫保。
就在前不久,抗癌藥進口終於零關稅了。
這確實是進步,但也只是杯水車薪。
藥品的關稅是5%,此外導致藥品溢價的因素還有:17%的增值稅,醫院15%的藥物加價,20%左右的流轉費用。
此外,還有行賄和貪汙。
2012年製藥巨頭輝瑞的行賄案就涉及了中國,還有2013年葛蘭素史克在中國的行賄案,被判罰了30億人民幣的史上最高罰金。
被調查的葛蘭素史克高管估計,藥企在中國“上下打點”的成本至少佔了藥價的20%-30%:
“註冊方面要和藥監總局打交道,藥價上要和國家發改委打交道,進醫保要和勞社部打交道,進醫院要和各地招標辦以及醫院的院長、藥劑科主任打交道。”
這些成本,通通要算在藥價裡。
感覺不能再繼續說下去了,我們回到影片裡。
說了這麼多,那麼病人吃不起藥的過錯方到底是誰呢?
是圖便宜的病人嗎?
就像程勇對警察說的那樣:“他只想活命,他有什麼錯!”
便宜的仿製藥是白血病患者們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命大於天
他們沒錯。
程勇錯了嗎?
靠賣仿製藥牟利的時候,他確實有錯。
但後來他的主觀意願是救人,而且不賺錢。
患者把他當作“藥神”,我們也不忍心怪他。
那麼,是打擊仿製藥的藥企錯了嗎?
如果任由仿製藥氾濫,那麼它們每研發出一種新藥就會虧損,虧損就會倒閉。
藥企倒閉了,就不會有源源不斷的新藥被研發出來,人類在絕症面前只能等死。
最後受苦的,還是病人。
從已經被人類消滅的天花、麻疹,到可以被抑制的慢粒白血病,還有等待被攻克的的各種癌症,艾滋病等。
在這些製藥巨頭身上,寄託的是全人類的希望。
所以,影片把藥企塑造成反派形象,是不是有些不公平呢?
其實我寫了這麼多,導演和編劇們心裡一定都清楚。
只是他們選擇了一條最安全的路線。
也許《我不是藥神》這種敏感題材的電影,在當前的審查環境下能上映已經殊為不易。
也許把影片中的反派塑造為國外資本家,可以成為過審的一道助力。
這麼想想,雖然我對片中“天價藥”背後問題的探討很失望,但是又能夠理解了。
這樣一部電影能上映並且票房大爆,對中國電影整體的影響是深遠的,無論如何都比埋沒了要好。
《我不是藥神》瑕不掩瑜,放眼電影史,任何一部經典,都是有時代侷限性的。
可能,這也算本片的一種時代侷限性吧。
但我的希望,就像徐崢飾演的程勇在影片最後所說的話一樣:
“以後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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