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5月25日,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33名,实到28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振华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唐朝文,区政协副主席张海燕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七五”普法工作的视察报告,关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王圪堵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雨季城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的调研报告,《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办理暂行办法》(草案),《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草案),《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和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

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经分组审议后,进行集中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三个办法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免去余世军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贾文军区人民法院西南新区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吴彦霖区人民法院殿市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横山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区人大法律顾问以及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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