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有3家银行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 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齐鲁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为此,确定于2018年6月13日起,在济南齐鲁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商贷的贷款账号(查询方式见附件1)。职工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由于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人数相对集中,建议职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附件2)办理,职工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提取服务指南(附件3)。

 附件1:贷款账号查询方式 http://xxgk.jinan.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54/site/attach/0/1806120937547472797.pdf

附件2: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http://gjj.jinan.gov.cn/col/col36945/index.html)

附件3:按月委托提取服务指南(http://gjj.jinan.gov.cn/col/col36923/index.html)

济南有3家银行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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