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集团重整有新进展,7公司出资21亿偿债重组

◆经济导报记者 谢晖

历时一年多时间,曾经的机械工业百强企业常林集团的破产重整迎来最新进展。

经济导报记者独家了解到,此次破产重整共涉及19家公司。重整计划显示,19家公司均已招募到了投资人,7家公司将受让常林集团19家公司的100%股权并出资21.36亿元用于偿债。

重整正在进行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资不抵债,去年7月24日,临沭县法院裁定受理了常林集团、力士德机械、中川液压等5家企业的重整案件,以及常林投资、常林物业、常林大酒店等14家公司的清算案件。

常林集团注册地为山东省临沂市,法定代表人张义华,注册资本2亿元,主要经营拖拉机、柴油机等农业机械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

临沭县法院当时披露的包括常林集团在内的5家重整企业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为44.29亿元,负债总额为66.93亿元,未抵押财产约3.4亿元。

经济导报记者独家获得的数据显示,根据审计机构的审计,常林集团等19家公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亿元,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9.39亿元,职工债权1.5亿元,社保债权4599万元,税款债权2607万元,普通债权54.4亿元;已向管理人申报但经审查待确认债权1.15亿元;另有债权人申报债权合计5.54亿元,经审查不予确定。

此外,常林集团等19家公司账面记载在其进入破产程序前已成立但未依法申报的债权、以及常林集团等19家公司在其进入破产程序前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未依法申报的债权为2.01亿元。

6家投资人为当地企业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假设常林集团等19家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以2017年7月24日为基准日,常林集团等19家公司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仅为3.8%,而且考虑到破产财产的变现能力可能降低、破产费用增加等其他因素影响,实际清算时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可能会低于3.8%。

根据债权进行分类后,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清算评估价值内将全额优先获得清偿,采取留债的清偿方式,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清偿完毕,每年偿还20%。

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对于普通债权,每家普通债权人债权额10万元以下的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每家普通债权人债权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0%的清偿率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方式清偿。

上述19家公司涉及的普通债权金额为54.4亿元,涉及普通债权人1504家。

经济导报记者还独家获悉,7家企业将对常林集团等19家企业进行投资,共计支付21.36亿元的偿债资金,用于偿还常林集团等19家公司的负债。7家企业中6家为临沂当地企业。

根据临沭县法院披露的信息,常林集团等19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7月18日上午召开,会上除了核查《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债权表》,还将审议和表决《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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