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和「特定女關係人」,通謀10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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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5月江西省工信委原黨組書記、贛州市原市長冷新生宣判後,他的“特定關係人”,最近也有了新消息。

市長和“特定女關係人”,通謀10年

▲冷新生案宣判現場

7月17日,江西省高院公佈了冷新生“特定關係人”李某受賄案一審宣判的情況。

被告人南昌市某酒店總經理李某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李某為南昌市美森博納國際酒店總經理李慧萍。其涉案金額,近239萬元。

冷新生於2017年2月落馬,今年5月,冷新生受賄案一審宣判,其因受賄人民幣905萬元、美元3萬元,被判有期徒刑6年。

冷新生案的判決書顯示,2002年至2017年,冷新生利用擔任豐城市長、豐城市委書記、宜春市委常委、贛州市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人民幣904.588889萬元、美元3萬元。

市長和“特定女關係人”,通謀10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

冷新生案判決書中提到的“特定關係人”,正是李慧萍。

法院認為:李慧萍與冷新生通謀,利用冷新生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38.988889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同時,辯護人辯稱李慧萍經偵查機關傳喚到案後,主動、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與偵查機關已掌握的罪行屬不同種罪行,系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法院予以採納。

案發後,李慧萍退繳了贓款238.988889萬元。

李慧萍與冷新生,“通謀”了至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在2007年至2017年期間,李某與冷新生通謀,利用冷新生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共收受請託人所送財物合計238.988889萬元。

李慧萍的判決書顯示,她收受了3筆賄賂款

最早的一筆在2007年。當年11月,豐城市恆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謝某,為感謝冷新生在土地出讓方面提供的幫助,以幫李慧萍裝修酒店的名義,送給了她16萬元

根據謝某在冷新生案中的證言,這筆錢是在飯桌上,由李慧萍提出的。

謝某稱,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他與時任鳳城市委書記的冷新生、李慧萍3人在南昌吃飯。席間,李慧萍提出“想在紅谷灘開一家酒店”,冷新生便叫謝某幫忙裝修。

裝修過程中,李慧萍說需要購買燈具,謝某便在當年11月、12月,轉賬給了她16萬。

新京報記者查詢工商資料顯示,李慧萍在當年11月確實開了一家名為“紅谷名家”的餐館,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當時的註冊資本為5萬。

謝某的這筆“投資”,在兩年後得到了“超額回報”。

2009年,謝某的女兒參加樟樹市人事局組織的考試,面試前,他請冷新生出面關照,冷新生給時任樟樹市委組織部部長打了個電話,之後謝某的女兒被錄用;2010年,冷新生出面“打招呼”,為謝某的房地產項目,減免了170餘萬元出讓金。

另一筆是來自江西某公司董事長夏某。2011年至2017年3月期間,為感謝得到冷新生及李慧萍在其公司承接工程項目時提供的幫助,夏某先後五次送給李慧萍160萬元,另以繳納社保名義贈送7.188889萬元。

這筆7萬多元的社保費用,也是李慧萍主動“要”的。

據夏某稱,2013年年初,李慧萍問他能否為其繳納社保,夏某“考慮李慧萍和冷新生的關係”答應了,

一連為她補繳了從2006年至2013年的社保,之後每個月繼續繳納。

第三筆受賄款也較為特殊,李慧萍在不工作的情況下,從一家公司領了55.8萬元工資。

2010年下半年,廣東某公司豐城生產基地負責人施某和李慧萍分別找到冷新生,請他在其公司經營、承接工程項目時提供幫助。之後,由於冷新生的推薦,李慧萍在該公司工作,每年領取20萬元的工資。

2014年6月項目終止後,李慧萍被裁員,但當時已任贛州市長的冷新生,“多次提出不能停發李慧萍的工資”。

施某稱,考慮到冷新生之前對公司的關照、為了繼續獲得關照,在李慧萍未提供勞務的情況下,公司繼續按每年20萬元的標準給她發工資。

審判書顯示,這筆“不用上班的工資”發了兩年多,從2014年7月,一直髮到了2017年2月冷新生落馬,共計55.8萬元。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李慧萍受賄上述近239萬元之外,冷新生還為李慧萍提供資金,在深圳買過兩套房子。

據冷新生受賄案的判決書顯示,2010年,冷新生提出為李慧萍買房籌200萬元。當時,冷新生打電話給福建永春連城園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以借為名讓林某準備200萬元現金”。當年12月的一天晚上,林某到冷新生所在的機關幹部住宅小區4樓,將200萬元交給他。

當晚,冷新生便與李慧萍電話聯繫,安排司機將他送到南昌象湖源小區車庫,拿了兩個袋子交給她。李慧萍拿回家,發現是200萬元現金。

第二天,李慧萍將200萬元存入銀行卡,之後刷卡194萬餘元,分別以自己和自己妹妹的名義,購買了深圳的兩套房屋。

2017年2月20日,江西省紀委發佈消息: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原黨組書記冷新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去年8月底,冷新生被“雙開”。通報顯示,冷新生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規使用公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新京報記者 許騰飛 校對 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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