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公司致歉:未发现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反应,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谈骨论今


谢谢邀请。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今天发表了相关声明,就如我之前回复问答中所说,此次违反的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调查结果说明,

只是存在记录造假的事实,但是所有目前已经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这也是符合药品审批上市过程的,任何一家药品企业上市均需要国家权威部门进行抽样检查,产品不符合注册审批标准的,均是不能上市的,因此产品质量目前看来是不存在隐患的。为了保证用药安全性,该公司已经封存了库存疫苗,同时对于有效期内流通所有批次疫苗进行了召回。基于这个事情,谈谈本人的个人观点。

1.疫苗安全性问题。目前已经肯定是长春长生所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只是存在记录造假的问题,已经接种过该疫苗的人群并未出现不良的免疫反应,因此目前可以肯定该公司生产的疫苗不存在质量隐患。然而为了药用安全性问题,国家飞检组织,也会对流通于市的疫苗和封存的疫苗进行抽检,最终给出疫苗安全性的结论。

2.国家和企业态度。国家相关部门在发现了该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记录异常后,立即进行了飞检,企业药品质量出现了问题,国家会立刻组织权威部门进行样品的采集和抽检,这样也是为了确保人民健康得到保障,因此对于国家的积极响应,我们是要给予肯定的。其次就是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错误在于他们记录造假,这种行为在生产要求和道德层面均是要被否定的,可以说,就不该有这种行为的发生。但是在出现这件事情后,该公司不仅召回了市面流通的狂犬病疫苗,同时也封存了库存产品,并积极配合国家飞检,表明了该公司的诚意,我们知道目前国内狂犬病疫苗产品,长春长生占有五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取消GMP证书、召回并封存疫苗,对于一个企业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3.关于市民的态度。新闻是在16号在各大媒体上传开的,可能由于专业性的原因,也是基于有些人习惯以讹传讹的行为方式,在这个过程就将“违反GMP生产规范准则”和“药品质量有问题”两个概念进行混淆和对等,造成了很大的社会恐慌,网上漫天都是谩骂声。本人也理解大家的心情,毕竟是关乎到个人生命安全的事情。但是我想这里说的是,其实我们以后也会遇到类似的事情,如果每次遇到类似的事情,上来就是骂爹喊娘的,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也体现了大家自身素质问题。我们仍然需要用科学和理性的思维方式,去明确事实的本质,并解决它。在给之前的网友回复中,根据当时掌握的信息,我首先是说明事故的核心问题在于哪里,弄清了原因后,更多的是让网友保持冷静,最后,也是万一遇到最差的结果,即疫苗质量有问题,该如何处理。

4.疫苗事故展开的想法。疫苗事故发生后,更多的网友表达出来对于企业的责骂和对活在当的不安,开口就是诅咒,是的,疫苗安全性是很严重的安全事故,但是大家可知道,国家每年会为新生婴幼儿提供多少剂量的免费1类疫苗,这类型的疫苗企业是没有可观利润,国家也是没有丰厚回报的,仅仅是出于责任和人民健康着想。相比起当下的炒房团和黑心二手中介来说,他们不仅剥夺了很多80、90后的生活幸福,同时也让很多家庭背起了沉重的债务,与疫苗事故相比又孰轻孰重呢?疫苗的研发和产品上市通常需要5-10年的周期,作为工作在一线的这些科研工作者,必须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工作才能做出引领时代的产品,然而其待遇和炒房的人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更有甚者,那些黑心二手中介卖一个房子指标的钱,可能抵得上一个工作在一线的科研工作者一年的收入,这又如是说?希望不要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降低了大家自身的个人素养。

请大家相信国家和人民,最终会给予大家科学合理的调查结果,切勿再以讹传讹,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白昕书生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告知公众,通过组织对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1、未发现不良反应,并不是说产品的质量没有问题,而是因为比较幸运的是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带来危害。还没有用到人的身上,这才是没有发烧不良反应的根本原因。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不管是疫苗也好,普通的药品也好,可能会存在下面两个问题:

A、有效性得不到保障。如果这批疫苗的活性成分效价比较低,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那么被疯狗咬伤以后,再接种这样疫苗可能就无法达到预防狂犬病的目的了。B、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如果成分发生了变质,里面的杂志含量、使用的辅料质量、微粒粒径达不、液体的pH值、溶剂不合格、微生物检测等不符合注射剂的标准,这些都有可能增加疫苗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2、疫苗的不良反应可能有以下几种:注射部位的局部的反应,比如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等;发热反应,或伴有恶性、呕吐、腹痛和腹泻的胃肠道反应等;过敏性皮疹,或过敏性休克,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呼吸衰竭等。如果疫苗的质量不合格,那么这些反应发生率可能会增高。

3、摘要中出现的这个案例,跟本次疫苗生产记录造假是两回事,因为本次问题疫苗压根还没有投放市场呢,二者不能果断的联系在一起。狂犬疫苗接种失败,有的时候并不是药品质量导致,因为现在任何一种疫苗,它预防疾病的成功率都不是百分百,疫苗只能说是减少疾病的发生率,但不能完全杜绝疾病发生。

欢迎阅读悟空问答,我是儿科药师梅贰康,专注于儿童用药安全科普多年,我对药品和育儿的解读有自己独到的观点,期待您的点赞、关注、分享和评论。

儿科药师梅贰康


关于疫苗造假的新闻这两天刷屏了。个人认为,疫苗不同于一般的药品,它关乎人命,其重要性无需再赘述,所以作为疫苗生产企业,必须保证其质量百分之百安全有效。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只能说企业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良知和道德。


出事后,涉事企业发了则道歉申明,但又特别重申,未发现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反应。这就让人很不理解了,出了事不是第一时间进行深刻反省,真诚道歉,而是发一则这样的申明,让人觉得是在为自己辩驳和洗白。


根据报道,该批疫苗还没有完全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尚未进入人体注射,你说没有引起不良反应,谁信?再有,疫苗注射因人而异,即便是正规的疫苗,也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借用网友一句话,即便依你说的没有质量问题,请问有效果吗?


首都医科大学社会医学教授崔小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养宠物、被宠物咬被挠的情况非常多,狂犬疫苗的使用人群庞大,如果狂犬疫苗药效下降,就起不到治疗作用,而狂犬病发病后的死亡率是100%。


对于这样的厂家,绝对不能有第二次,所以国家食药监部门吊销其疫苗生产许可证(据说),停止其疫苗生产资格的做法要给予支持。在强烈谴责无良企业和企业主,药监、证监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和管辖范围进行处罚的同时,强烈建议公安部门介入,因为这已经涉嫌单位犯罪了。如果轻描淡写地处理,只会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下次又会故伎重演。


潭州刘员外


记录造假等……

除了记录造假还有啥问题?能否一次说完了!只是记录造假,是否说明药监局核对过相关原材料的进出库记录?对生产废弃物也核查校对过?说明药监局查过生产及质控设备的操作记录?这些信息是否和申报的生产工艺一一吻合?相关设备的所有操作历史及原始数据确保了不被删除修改?

记录造假可以理解,GMP要求所有操作细节必须明确即时记录,并且以指定的格式记录。中国各种药厂在如实规范记录上普遍流于形式,药监局飞行检查也几乎次次都有记录造假问题。但即便记录造假也有轻重程度的问题。

如果涉及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私自调整生产工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只是记录造假,则是违规。

药厂也该跟上时代,搞全自动电子化信息记录和分析了。要不天天搞这种记录,员工就算都是职校生也是浪费,还总是有记录不规范的麻烦,为此停产更是不应该!


好怕V天


突击检查查出问题,那没检查之前呢?很难想象,我就不多说了,狂犬疫苗不能出一点问题,天理不容的,希望所有生产狂犬预苗和所有药品的厂家能够自省,切莫造假,因果绕过谁???不怕下地狱永不超生就继续,且行且珍惜,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西方净土来者


这样的企业这样的团体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生产能作假,本身就是管理体制出现了问题,这样的企业也是贪污腐败的温床,建议这样黑心的企业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都一并关闭,给市场资源一个合理的分配。医疗行业过多的竞争,只会导致价格和质量不匹配的恶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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