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狗粮——每周一更小故事

——诶,小光,要是便秘和拉肚子必须选一个,你会怎么选?

肖玲问这话的时候,我正在吃她吃剩的半根烤焦了的热狗肠,第一口咬掉了大半截深褐色的萨拉米,第二口就只剩了浅褐色混杂着玉米粒的酱料。我恶狠狠地把可乐递给她:以后拧不开瓶盖不要找我!

她灌下几口饮料,吃吃地笑了半天,对我说:你真以为我拧不开瓶盖?你想想,如果瓶盖这种东西,世界上半数的人都拧不开,那设计它的人,脑子岂不是进水了?

我问:那你怎么老让我给你拧?

她说:为了满足你的英雄主义呗!现在又没什么兵荒马乱的,只好在小事上让你体验一下骑士精神了!

我说:骑士精神不是这个意思……

她说:别掉书袋,忘了约法三章了吗?

我只好闭嘴,恨恨地咀嚼起来。

我们正走在一个公园里。公园叫什么名字或者在哪儿一点儿也不重要,只要它是公园,有假山有垂柳有人工湖有凉亭就够了。青年男女之间的交往就需要这些东西。假山可以倚着拍照,当然兴之所至也可以爬上去;柳条可以编成草环,柳叶和柳枝都可以充当简易的乐器,演奏一些五声调式的东西还是绰绰有余的;人工湖可以划船钓鱼,当然赌咒发誓的时候也很有用,因为一般水都很浅,跳下去也淹不死——淹死在人工湖里了也没有淹死在大江大河里听上去体面;至于凉亭,用途就更多了,不过,如果你不知道到底有什么用途,也不要在别人使用它的时候跑去盯着看,不然你的人身安全绝对堪忧。

肖玲的约法三章,具体就是:第一,不许动手动脚;第二,不许赌咒发誓;第三,不许掉书袋。

所以我这个女朋友,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也可能是我想象出来的。因为人类最靠谱的感觉——触觉,在我们的关系中基本被废弃了。我只能依靠其它不太靠谱的感觉去描摹她这个人。

先说视觉吧,说实话,这几年我一直没太弄清楚她到底长什么样子。三年前,她刚上大一的时候,留着齐耳的短发,戴一副大眼镜。我对她那时候的样子很满意。她那双毛茸茸的大眼睛完全被隐藏在酒瓶底一样的镜片后面了,看上去就像人群中最普通的一个姑娘。只有跟我躺在公园凉亭里的时候,她摘下了眼镜,目光迷离地望天时,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才会显露出来。

——可不要想歪了,我说的“躺”是一人占据一长条凳子,再把鞋脱掉。头对头,当然,想脚对脚也可以,不过那样就起不到驱赶其他看上这块宝地的家伙们的作用了。毕竟,一个公园里就那么几个凉亭。又遮阳又挡雨还透风,想坐就坐,想躺就躺。这种稀缺资源自然会遭到哄抢,大爷大妈们尤其凶猛。为了霸占凉亭,我总穿着一些奇怪的袜子,视觉效果非常震撼:把白袜子放进墨汁里面染黑整个袜底再晾干,这样的袜子看上去就像生化武器一样。于是来来往往的觊觎者们就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肖玲了:这姑娘怕不是有鼻炎吧?要不就是有鼻咽癌!

继续说视觉效果。等她上了大三,有一天,她跑到我们单位楼下来等我,就站在门口,我的必经之地。可是我没看见她,扬长而去。当然,我看见她了,只是没有想到那就是她。因为她摘掉了眼镜,还烫了头发,穿了一条极具曲线感的裙子。脸上还化了妆,看效果应该出自她宿舍那帮到处找人练手的损友之手。总之,这样一打扮,她看上去猛然间就老了十岁。所以,我批判性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不到0.1秒就离开了,因为我对于一切“资深”的东西都不感兴趣。

后来她哭着追上来,说我一点儿也不浪漫,说她本来想给我一个惊喜——惊喜这种东西,恐怕只有最无聊的人才会喜欢吧。我终于认出了她,蹲在地上笑了三分钟。我们去吃大排档,就有几个小青年总瞟她,脸上还带着玩味的笑容,目光上上下下,顺带扫过我。这种体验从未有过,又美滋滋又麻烦。

我对于面子这种事总是不太在意。但吃个猪脚饭吃成了动物园里的大熊猫,我还是很窝火。后来我就跟他们打了一架,在其中一个家伙头上开了个瓢。当然,瞟了肖玲的不止他一个人,可是他的眼睛最大,眼珠和眼白活动的时候看得最清楚,这让他的猥琐变得明目张胆起来,格外招人恨。其实他长了这样一双眼睛,只能被迫做正人君子。可生活还没教会他这一点,只好让我来动手了。

我在急诊室里的样子很是惊悚——整件衬衫的前胸都浸满了血渍。其实那都是鼻血。我被其中一个手快的家伙打破了鼻子,于是我就低下头来,控制着角度和力度,尽量让鼻血把衣服染得均匀。以至于120来的时候,那个咋咋呼呼的小护士问我:你还能走不?不能就躺下来,我们有担架!

说了好几遍,盛情难却,而且那个小护士长得还挺合我的眼缘。后来我就把全身大半重量挂在了她肩上——大概就是那个时候,肖玲跟我记了仇吧。等到了医院,小护士发现上了当,就撇着嘴,拿一双棉花锤一样的小拳头,给我从脑袋打到尾椎骨。肖玲的脸色就更臭了。不过,我都为她打了架了,现在我是英雄,我的英雄光环没褪去的时候,原则上,我干什么都能被原谅。肖玲当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除了摆臭脸什么也干不了。

警察和事老一样给我们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就走了。对面已经来了七八个人,我只好也赶紧攒人。可是还没等电话打出去,一个人踱进来了,光头那么显眼。我喊他:老Q!

他一愣,看到我那一身的血,连忙跑过来:小光?我操!你这是到哪儿浴血奋战去了?怎么着,要光荣了?

我说:滚!诶,回来——来根儿烟!

老Q刚拿出打火机,小护士翻着白眼走了过来:这儿不许抽烟!

我连忙说:不抽了,不抽了!顺势把老Q的大半盒好烟还有那个看上去还不错的zippo给揣进了裤兜。

老Q气得干瞪眼。

正在这时,对面那帮小子里面,领头的那个恭恭敬敬走过来:圈哥!

我赶紧咬住嘴唇,怕绷不住笑。我这人虽然年纪不大,可从小都跟老Q这帮人混,辈儿可高。

后来就一排人过来跟我鞠躬,连同被开瓢的那个,整整齐齐的,一二三,鞠躬!把肖玲和小护士乐坏了。

临出院,小护士在我手心里放了个东西。回家后展开,是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我一扬手扔到了窗外。

那晚肖玲打电话来嘘寒问暖,可是没说几句就呛了起来。她还委屈了。我鼻梁骨裂了我都没哭。就怕这样的时候,两个人都觉着委屈,都想让对方找补。我跟她大吵一架,两个人都元气大伤。

放下电话,我抽了根老Q的好烟,妈~的软绵绵的一点没劲儿,就像肺里塞满了棉花,跟老Q那个货一样。我心烦意乱,屋里乱转了半天,突然就拿起手电筒,跑到楼下的花坛里去了。那个纸条儿正掉在一泡浓痰里,我犹豫再三,还是给捡了起来。

小护士说,她正下了小夜班,要去吃夜宵。

我赶到前几天打架的大排档,没想到又遇到了那几个小子,他们那架势跟驻场嘉宾似的。看到短短几天,我就又换了个不错的妞,个个都瞪大了眼睛。

小护士只吃皮,不吃肉。肖玲只吃肉,不吃皮。小护士说:皮里面有胶原蛋白,美容养颜。又说,吃肉腿会变粗。肖玲说:肉里面有蛋白质,强身健体。又说,吃皮会长胖。

反正我是来者不拒,也没什么吃相,我吃过饭的桌面,跟黄鼠狼扫荡过没什么两样。小护士爱笑,笑起来也好听。我感觉好极了。肖玲这人的幽默感总是慢半拍——奶~奶~的,我老想着肖玲干什么呢!

吃完饭,小护士说:看电影走!

午夜场,放杰克与肉丝。小护士说:没劲儿!

直到这一刻,我才仔仔细细看了看她。她吃着一包雪果子,整个的山楂填进嘴里,两秒钟后,用手接着,吐出来干干净净的籽儿。我总觉得她这一手能去申请个什么吉尼斯纪录。小护士长得也有些啮齿科的感觉,不过,是又美丽又愚蠢的那一种。

肉丝脱光了,我们前后左右的一对对也开始渐入佳境。只有我跟小护士还捧着一堆零食正襟危坐。我突然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前座站起一个铁塔样的胖子,问我:你笑啥?

小护士拉着我夺路而逃。她跑得也像啮齿动物一样快,比我还快。我们跑了好远才停下来。手是什么时候拉在一起的,我完全记不得了,只感到一手心的汗。她仰头问我: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

我怂了,偷偷在裤子上擦着汗,半天没说话。这样的姑娘听说过,没遇见过。纸上谈兵谁都会,可这么一个大活人香汗淋漓地站在我面前,还是让人措手不及。

小护士又问:带身份证了没?

我们找了好几家,才有一家没客满的。环境挺好,还赠送开床服务。小护士去洗澡了,哗哗的水声中,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夺路而逃。

毕竟,我只是想小小地报复一下肖玲,我还想告诉她我跟小护士吃了饭、看了电影的事呢,好气歪她的鼻子。可是,现在变成真正的犯罪了。

小护士洗完澡出来,啊了一声。她肯定闹不清为什么房间里突然一片漆黑,床上还有个人在打呼噜了。

为了装得像,我连打了半个小时的呼噜,最后都有点儿缺氧了,嗓子又辣又疼。后来真不知是晕过去还是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脖子上的一阵温热弄醒了。小护士正趴在我脖子上,头发全扫在我脸上。我迷迷糊糊地问:干嘛呢?

她说:给你盖个章子,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一下子醒了过来。

镜子里有个端端正正的血红印记,正面看,侧面看,都能看到。角度委实刁钻。看上去不像任何动物或者昆虫造成的伤痕,也不像抓挠伤和钝器伤。这么热的天气,难不成我要换上高领衫?或者围上大围脖?那也太欲盖弥彰了。我捂着脖子问:这东西几天能褪掉?

小护士说:褪掉?等快褪掉了我会给你盖上新的!

不对,很不对。我听说这种事是只有一次的,更别说我们根本没有负距离接触过。可是她暗示我还有下次——或者不只下次。

我躲了肖玲一整个礼拜,脖子上的东西才彻底褪掉。同事们也笑了我一整个礼拜。我恨死了小护士,就专门在她调休的时候给她打电话。我说:你干脆杀了我得了,你都不知道我这礼拜怎么过的!

她就笑,笑得叮叮铃铃响。然后说:这么快褪掉了?你新陈代谢比一般人快啊?

我没说话,在想她的一般人究竟有多一般,又有多少个这么一般的人。

她继续说:那我得给你补补了!

我压掉了电话,她没再打过来。

肖玲是第一个让我想到“一生一世”这个词的姑娘,也是唯一的一个。那年她刚上大一,参加了学校的一个社团,被分配拉赞助。一进门先鞠了个躬,弄得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回个礼了。后来就开始说,滔滔不绝,我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说了十几分钟,我终于不忍心了,打断了她,指出了她弄错了部门这个事实。肖玲愣了半分钟,小嘴一撇,我以为她要哭了,可是她把那个向下的弧度及时调整回来了,咧嘴一笑,又鞠了个躬说:谢谢领导,打扰了领导!

后来,她一跟我生气就叫我领导。在单位我大大小小是个头儿,也有人这么叫我。可我现在简直不能听见这个词,总觉得这就是暴风骤雨的前奏。

现在换肖玲不接我电话了,我又不好去她的实习单位堵她。我不知道这种所谓的冷战要持续多久。女人的武器可真不少:眼泪又多,又能撒娇撒泼,还喜欢玩失踪。肖玲就像在我心里套了个紧箍咒,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有什么魔法。早上吃碗面,我能在浮在汤汁上面的油花里看出她的侧影来;中午偶然抬头看天,她就在云彩里跟我傻笑;晚上一闭眼,她就跑到我梦里来。

我琢磨着是不是该搞个大场面。不知道是谁说过,反正我记住了,女人对于浪漫天生没有抵抗力。我打电话给老Q,他是我唯一一个搞婚庆的朋友。他问:你那个小对象成年了吗?

我说:现在在校大学生也能结婚了,七月一号的新政,你还干这个的,这都不知道?

他说:大学生?我以为是个高中生呢!说完,吭哧了半天,又说:现在全国也没几个在校就结的,你这么着急,什么情况啊?

我说:嗨,你想哪儿去了?我就是觉得吧,老这么耗着我心里没底儿。

他问:你没底儿还是她没底儿?

我说:我~操,你是不是换了个脑子?从没听你说过这么有深度的话。

这时,一阵有些熟悉的叮叮玲玲的笑声传来。细听,又没了。老Q说:行,你想搞就搞呗,兄弟这里没问题,要人给人,要车给车。我还有两门十八响的礼炮,都用上够不够大阵仗?说完一阵奸笑。

我说:你给我想个主意,不,想几个,我挑。钱照付!

他说:行!又说,噢,对了,灯泡他哥满世界找你呢!

我问:谁?

他说:灯泡啊,让你开了的那个!

我眼前浮现出那双乱转的大眼睛来。我问:什么来路?

他说:反正我说不上话。

我想了想,说:来呗,大不了我支着,让他也给我开了!

电话那边传来几声干笑。

话虽然这么说,再出门,我还是翻箱倒柜把多年不用的行头别在了后腰上。我选了老Q的第一个方案——直接点儿。那天是周末,肖玲肯定要回宿舍洗衣服——她有洁癖,穿出门的衣服不会再穿第二次,一定要洗过。冬天的时候,她的手上裂了口子,我还是从她的手上第一次看到了冻疮长什么样儿。后来,我吭哧吭哧给她们宿舍搬去一台洗衣机。不料第二天就被楼管阿姨缴获了,后来那机器给我托梦说,现在正在她农村老家给全村孩子洗尿布呢,一天得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儿,还没劳保,都上锈了。肖玲听我这么说,乐得像开了花。

我到了她楼下,摆好阵仗,好多人围了过来,手机都举好了准备拍。可是一连好几个带话儿的女生下来告诉我,肖玲不在。我不信,塞了楼管阿姨一百块,跑到她宿舍一看,果然没人。我还不死心,正想去女厕所看看,电话打了过来。

一个阴沉的声音说:孙子,知道我是谁吗?

我说:我孙子那么多,你是哪个啊?

他说:还嘴硬!

电话那边传来沉闷的声音,好像有人在打一只破了面儿的鼓。电话里那人咬着牙说:你给我出声儿!

——嘶!

一声牙缝里漏出来的惨叫。虽然我从来没听肖玲发出过这种声音,可是我马上听出来了,那就是她。我顿时眼前一黑,尽量控制着声音里的颤抖:孙子,你动她一根寒毛,我这辈子跟你死磕,你信不信?

他阴笑道:我好怕啊,我动了她不知道多少根寒毛了,咋整?

我问:你到底是谁?

他说:你干了什么事儿,自己没数?

灯泡——他哥!我猛然想了起来。我说:事儿都平了,你还想怎么着?

他说:平了?我弟残了!三级脑震荡,一辈子都离不开人了,随时会抽抽!

我到了灯泡他哥指定的地方,一个破旧得根本想不到里面还住着人的筒子楼。本来想叫老Q,想了想,这事儿得我自己摆。

没见到肖玲,这也在我意料之中。一进门就是一通招呼,我忍着没把后腰的刀拿出来。那是一把见过血的匕~首,据说这东西见了血之后,就会特别嗜血。送我这匕~首的人现在还没出来。十几分钟后,透过充血的结膜,我终于看清了,屋里一共三个人,其中一个脑袋上包着网纱袋,正是灯泡。我在另外两个人脸上搜寻着五官中相似的特质,可是并没有找到。下死手的那个留着脏兮兮的大胡子,还有一个压低了帽子,面目不清。

大胡子说:也没别的意思,我家灯泡从小到大没让人这么欺负过。

原来他就是灯泡那个只手遮天的哥哥。我说:你说个数吧。

他说:老子不缺钱。

我等着他的下一句话,他却沉默了。我只好问:肖玲呢?

他说:别担心,你那小美人儿是我请来的客人,这会儿自然好吃好喝伺候着。

他把两个“好”字咬得格外重,生怕我听不出画外之音。我没了耐性:痛快点儿,到底要怎么着?

他想了想,对戴帽子的努了努嘴。那人转身拎来个袋子。是狗粮。

我看着戴帽子的用一只狗食盆盛了半盆狗粮,然后放在我面前。

大胡子说:你吃了,这事儿就算翻篇儿了!

我看着那大半盆狗粮,刻意做成狗骨头的样子,两头粗中间细,如果不是在这个情景下见到这样的东西,我肯定会觉得它的设计者是个天才。

我端起盆,大胡子说:别急,吃这东西,得有规矩啊。

戴帽子的就过来扳我,压着我肩膀,又从后面踹我膝窝。

我问大胡子:是不是我吃了,你就放了肖玲?

他说:那当然——翻篇儿。

我就任由戴帽子的绑了我的双手,跪下来用嘴去够那狗粮。

大胡子又说:别急,这么吃干巴巴的多难吃啊,我给你加点儿汤。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不祥的预感升起。果然,解皮带的声音传来。

狗食盆又被放在我面前,狗粮浮在他的尿上面。我连忙躲开。

大胡子说:你要这么着,我就没办法了。我好心好意要跟你翻篇儿,你怎么不领情呢?

狗粮这东西,里面放了吲哚类的诱食剂。这东西的味道人人都熟悉,就是新鲜的米田共飘散出的气味。估计狗也没吃过尿泡过的狗粮。这样一想我就有点儿平衡了。大胡子在那咔咔拍照,他说:对不住了兄弟,我不是针对你。只不过你早上了岸了,我却还得在这潭子里混。

我说:肖玲呢?

他说:你给她打电话吧。

电话接通,肖玲的声音很冷静:小光?

我问:你在哪儿?

她说了个地方,我最后看了一眼屋里的三个人,就走了。走到楼下,扣着嗓子眼儿吐了好几分钟。然后坐在地上缓了三十秒,就爬起来去找肖玲。

我找到了她,就在这个破小区另一栋楼已经拆掉一半的平屋顶上。绑她的人很专业,五段式的绑法,即使手没被绑住自己也解不开。我的匕~首终于派上了用场。

我脱下衣服披在肖玲身上,她的表情木木的。

我抱住她,感觉到她在微微颤抖,浑身又冰冷又僵硬。

我说: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让你受这个罪了……

她有气无力地说:你又忘了我们的约法三章……

过了好久她才有要哭的意思。我哄她半天,哄不好,又急又气,只得甩她一个嘴巴:别在这儿哭——腿能动了不?

她一眼眶的泪,急急地往回收,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裹挟着她下了楼,路过灯泡那个楼,我用匕首在墙上做了个记号。

我以为肖玲会大病一场,毕竟没几个人禁得起这么惊吓。可是她第二天就跟没事儿人似的了。她说:没挨那帮孙子的打,倒让你打了个嘴巴——从小到大还没人打过我呢!

我只摸摸她的头。

她又说:我也算是帮你扛过事儿了,诶,你说这算不算生死之交?

我说:姑奶奶,咱把乱用成语的毛病改了行吗?

她说:改不了啦,你能把吃屎的毛病改了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肖玲以前也这么开玩笑,骂我是狗,骂我是猪。可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这么别扭。我想要转移话题,一时又想不出合适的话题,最后冲口而出的是:咱俩结婚吧!

不料肖玲一听,猛地大哭起来,声音那么大,吓得我手足无措。

我说:不结了,不结了,我跟你开玩笑呢!

哄了半天,她又笑了:说出口的话,泼出去的水,你别想赖账!

小护士来了,在我单位楼下,鬼知道她是怎么摸到这儿来的。我下了班,低着头就往外冲。装修房子的事儿,让我头疼极了。电工师傅带了个小徒弟,我盯着的时候就自己干,我一转身,他就在地上铺了报纸躺好,抽着烟指挥那个看上去也就十来岁的徒弟干。肖玲根本镇不住他。

小护士拦住了我。我抬头一看,恍惚间没认出是她。我暗暗思考着自己是不是有点儿脸盲,这种病去医院看,该挂哪个科呢?

她换了发型,还应该换了别的,总之就是不太一样了。要不是她笑起来那副啮齿类动物的神情,我真不太敢认。她劈头盖脸问我:湿狗粮好吃不?

要不是她是个女的,我真想抽她。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她说:有人把照片发到群里了。

我接过她的手机,是老Q的群。我问:你怎么在这个群里?

她说:圈哥拉的我。别管这个了……

我打断她:你怎么认识老Q的?

她说:我认识他可比认识你早,三天两头挂彩,知道我缝得又不疼又好看,次次都找我。诶,你别打岔,我就不明白了——白开水样儿的一个姑娘,值得吗?

我说:值不值你说了不算!

她说:嗬!你这人怎么不知好歹呢!

我说:这事儿没辙,就是个先来后到的事儿。

她说:你真是属驴的。

我看着那些照片,湿狗粮一、湿狗粮二、湿狗粮三……各个角度。然后一扬手把她的手机扔了。没回头,听声音应该碎得很均匀。

我在前面走,小护士跟在后面。我说:找个银行,给你取钱。

她问:取钱?

我说:赔你手机。

她说:那你可赔不起。

我说:别闹,我烦着呢。

她就站定,我往前走了两步,也不跟上来。我想了想,再没回头扬长而去。

领证那天晚上,肖玲还在新房盯着装修。她大口吃着我带去的盒饭,一边对我控诉新的电工师傅。我点了根烟,一口吸掉半根,胸口又酸又苦。我问她:咱俩去别的地方怎么样?

她问:去哪儿?去多久?

我说:我还没想好,就是离开这里。

她问:你没毛病吧?我还有半个月就转正了!

我说:我是认真的。

她说:你跟灯泡那事儿不是寥了吗?

我说:他那边儿是寥了……

她说:小光,我一直想跟你说,你现在好歹也是个公务员,不要再跟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一样喊打喊杀的行吗?

我说:咱这小地方就这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

她问:你怕了?

我说:我还没怕过谁。不过,以后就不一样了,我有你,说不定还会有孩子……

她低下头去,半晌,问我:房子呢?装到一半不管了?不至于这么急吧?

我说:要走就快快走,房子要么放着,要么卖了。

她说:你让我想想。

第二天,肖玲告诉我,她不想走,毕竟,她的爸妈都在这个城市,她是说好了不远嫁的。她的消息发过来的时候,我正陪小护士挑手机。一个粉的,一个更粉的,非让我说哪个好看。我说:都好看极了。

她就高兴地说:那都买了吧。

我眼皮也不眨地刷掉了洗手间的大半地砖。

买完手机,她还非要请我吃饭,我不去,她就整个人往我身上挂,我躲都躲不及。

只好去了,小城最好的馆子,她轻车熟路地上了二楼。一个叫什么堂的包厢。我浑浑噩噩地跟在后面,只想着离开这里重新开始的事,直到她推了门,我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十几人的大包厢。

已经收不住脚步了,我闯了进去。老Q,大白,豁子,还有很多熟面孔,只是叫不出名字了。都是曾经的“生死之交”,当然,没死过,只是有过很多次接近死的程度。他们都站了起来,以前见面的你捣我一拳、我踢你一脚,变成了一板一眼的握手寒暄。那个时代还是一去不复返了。

一圈下来,老Q说:小光,你不要怪琪琪,我让她把你哄来的。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是真怂还是装怂?

琪琪就是小护士的名字。我说:点菜了吗?这儿的东坡肉特好吃,这么多人,怎么着也得来个三份儿!

他说:吃你XX,兄弟们的脸在这儿杵着呢,你以为打的是你一个人的脸?

我说:那你说怎么办?我这正张罗婚礼呢?

这话说完,就有不明就里的人给小护士道喜,她也不解释,只抿嘴一笑。

老Q伸出手压住了大家的噪音,说:我已经找了摆哥,他说让你提条件,那帮孙子是坏了规矩了。

摆哥,因为善于摆事儿被起了这样一个外号。他是我们这群人里面,当之无愧的大哥,当然,现在他早已是一个神龙不见首尾的人物了。

我说:我没什么条件,就一个,把照片删了,把这事儿忘了。

老Q说:你觉得可能吗?

我说:我去下洗手间。

我跑到吧台,没想到收银员说,今天的帐挂圈哥头上。只好悻悻地回了包厢。老Q说:你tm真怂了?想跑?

我说:我只是想好好结个婚,好好过我的日子。咱们以前干的事儿,比这过分的不多了去了。就许咱在人家头上拉屎,不许……

老Q打断我:你要么现在就滚,一辈子别回来,这事儿不趁热扳过来,以后有你受的!说完,他噌地站起来。

小护士拉住他:圈哥,干嘛去?

老Q说:我tm不跟怂人吃怂饭!

一瞬间人走光了,每人都剜我一眼。偌大的包厢,只剩下我跟小护士。

她说:点菜吧,你不是说什么肉好吃吗?

我强打精神说:东坡肉,就吃那块皮。来两份,咱俩一人一份——不,来三份,我要带走一份。

她说:别啊,凉了不好吃。你那新娘子呢,叫来一起吃,反正有人请客。

我说:你别蹬鼻子上脸啊。

她说:你对你那新娘子也这么凶?

我突然一阵懊悔。那顿饭,我又夹菜又倒饮料,再没恶狠狠地对待她。

深夜,我给肖玲打电话,她接起来,迷迷糊糊地问:出什么事了?

我说:我们还是走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不走。我就不信了,他们还能杀了你不成?

我说:走吧,咱们去个近点儿的地方,去B市怎么样?就一百多公里。

她说:你知道我是费了多大劲才买到这套学区房的吗?你知道我是怎么……

我打断她:还是走吧。

她说:你就为了可能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别人会驳你的面子这种小事,就把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幸福一下子葬送了,你不觉得你很可笑吗?

我说:……我再想想。你睡吧。

她说:我真累了,以后晚上过了十一点不要给我打电话了,下了班还要盯三个小时装修,我又不是铁打的!

电话啪地被挂掉了。

小护士又一次在下班的时候堵住了我。她说:今天我生日。

我说:生日快乐啊!

她说:然后呢?

我说:然后就快乐呗!

她说:你都不请我吃个饭?

我说:赵雅琪同志,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下个礼拜天就要办婚礼了?

她说:你的新娘子把你拴她钥匙链上了?

我说:又来劲是吧?

她就有点儿要红眼圈。

我只好问:吃什么?

吃的是小龙虾。我一直心存疑虑——这种东西到底能不能吃。甲壳类的东西,总让我有一些很不美丽的联想。小护士倒吃得很开心,面前的壳子堆得老高。

她一边吃,一边说。我一边听,一边抽掉了半包烟。

突然后桌有人拍我肩膀:哥们儿,我们这儿有个孕妇!

我一回头,一个像发喧的馒头一样的女人冲我扬了扬手里的大钳子。小护士说:骗谁呢,哥们儿?孕妇跑来吃这个?

拍我肩膀那人突然乐了,他说:哈哈,你不就是吃湿狗粮那哥们儿吗?

他的声音很大,不大的馆子里,大家都抬起头来看我。

当晚,我给老Q打电话,让他给我约局。他拖长音调,打了半天官腔,我只好用他最熟悉的方式跟他沟通——正经字眼儿藏在脏字儿缝里往外蹦,这下他才兴奋起来。

约到了周末,星期六下午。老Q说:没tm什么事儿是一顿酒解决不了的,喝断片儿了就都tm过去了。

我没说话,挂掉电话,找到了十几年没用过的磨刀石,把我那匕首磨得锃亮。不知怎地,一走神,食指就碾到了刀刃上,立马见了血。我想起送给我匕首的那个人,他说:这刀喜欢血。我垂下食指,让血一滴滴溅在刃口上面,然后继续磨。铁腥味儿传来,我的鼻翼扇动着。

郑建国。原来灯泡的哥哥有着这样一个根红苗正的名字。他的外号叫耳朵,耳朵这东西,别人都有两只,他只有两个四分之三只。难道大家叫来叫去能把他残缺的部分补回来?

我盯着他的耳朵,视线来来回回。喉结的位置,颈动脉的位置。不知怎地,我觉得腰后的匕首跳了一下。

等了好久,我在十几年后又一次用到了偷酒的法子。吐在手心里,吐在水杯里,吐在袖口里,就是不喝下去。千杯不倒的人都跟我一个路数。终于我等到了机会,郑建国要去放水。

——来来来,老郑,我扶你!

——小光,大气!不多说了,来,再走一个!

我扶着他,一边把嘴里的酒吐在门口的花盆里,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向洗手间。

好多血,来不及似的往外流。郑建国的血不知道为什么腥味儿特别重,熏得我都快吐了。他没怎么挣扎,也一声儿没吭,我在动手的时候恍惚觉得手下是一只不会叫也不会躲的绵羊。他整个人都是软趴趴的。

手机响了起来,我的手上沾满了郑建国的血,半天解不开指纹锁。是肖玲打过来的,她说:我看到视频了,对不起,我还以为我帮你扛了事儿,闹了半天是你帮我——我同意,我们走吧。

我没说话,摁掉了电话。

后来的事儿,我有点儿记不清了。毕竟为了灌醉他,我也不可能一滴没喝下去。我这人酒量其实不怎么样,不靠偷奸耍滑,肯定是满座第一个醉倒的。

上诉,驳回,再上诉,再驳回。没有什么用了。

我爸跑来跑去,他把满头的白发染得漆黑,连眉毛都没放过。他说这样找人好办事,也不知道有什么依据。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小时候干坏事被他捉住的状态了。我总是下意识地看向他的手。记忆中那铁钳般的大手,如今枯瘦且布满老年斑。只有看到这个景象,我才能确定现如今是何年何月,我又是为了什么事进来的。

肖玲一次也没来看我,只托人带来了离婚协议。

小护士倒来了,那时都过了好几个月。她说:告诉你一个消息,我想对你来说,可能是好消息——郑保国死了。

我问:谁?

她说:灯泡啊。过马路的时候,突然抽抽起来,钻到车轮子底下去了,当场压成两截了。

我没说话,盯着她。

她说:这么算来,你赚大发了。可我怎么也想不通,你怎么会闹成这样?你自己张罗的合酒,如果你不想讲和,干嘛要张罗着见面?老郑到底在厕所怎么刺激你了?

我微笑着,看着她。

她又说:你别想不开,死缓,其实刑期也就十来年。

我的表情肌继续努力工作着。

她说:我每月都来看你。等转了监区,我会去问叔叔,看你三十几次,你就能出来了——你看,时间过得是很快的。说完咧嘴一笑。

小护士,认真起来的时候,真像一只又美丽又愚蠢的啮齿动物。

我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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