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旭受賄案一審開庭,姚剛、陳樹隆、張化爲三名省部級官員被提起公訴

陈旭受贿案一审开庭,姚刚、陈树隆、张化为三名省部级官员被提起公诉

被告人陳旭在法庭上認罪悔罪。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受賄一案。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旭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陳旭利用其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公務員招錄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423.697909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陳旭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陳旭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陳旭還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陳旭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河北、福建、北京檢察機關

依法對姚剛、陳樹隆、張化為提起公訴

近日,河北、福建、北京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涉嫌受賄、內幕交易案,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常務副省長陳樹隆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案,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涉嫌受賄、內幕交易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河北省邯鄲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移送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姚剛利用其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利用其在履職中獲悉的內幕信息,進行相關股票內幕交易,獲取非法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常務副省長陳樹隆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移送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樹隆利用其擔任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長、市長、中共安徽省蕪湖市委書記、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常務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不正確履行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作為相關股票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股票,並向他人洩露該信息,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化為利用其擔任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第一企業金融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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