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不走法律途径
而是
拉横幅、堵门堵路想以此达到个人目的
此举非但行不通
且违法
近日,牟定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依法行政拘留1人,罚款7人。
2018年2月26日,朱某某以新桥村委会大坡村通村公路征用其户土地未得到足额补偿为由,邀约妻儿及同村刘某某、朱光某等7人在大坡村村口公路上修砌了长为660厘米、宽为50厘米、高为50厘米的挡墙,致使过往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且在修砌的档墙及文化室墙上悬挂标语横幅。
接到报警后,新桥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违法嫌疑人朱某某等人对其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涉案的多名人员拒绝在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且不主动拆除所砌的挡墙。3月18日,新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强行拆除了挡墙,致使被阻断了20余天的交通得以畅通。经办案民警向违法人员开展大量工作,朱某某等人意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朱某某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9日,罚款400元的处罚,其余违法人员被处予200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
在表达诉求时,要利用正当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如果采用偏执、过激等不法手段,既解决不了问题,又影响了他人、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
供稿:新桥派出所 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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