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堵路+辱骂民警!现在他们被判刑了!

芜湖:堵路+辱骂民警!现在他们被判刑了!


近日,鸠江区法院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对鸠江区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江某甲、笪某某、江某乙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八个月和拘役四个月。


今年1月29日,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某行政村村民因自发堵路发生纠纷,汤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调解过程中,被告人江某甲因不满民警处理,强行扯下民警口罩、推搡民警,并扬言“警察打人了”,煽动周围村民辱骂民警。之后,民警在撤离途中,被闻讯赶来的被告人笪某某、江某乙等人围堵,其中被告人笪某某冲上去用拳头打民警面部,被告人江某乙推搡民警,并试图用手中的玻璃茶杯砸民警,被其他村民拦下。


案发后,三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鸠江区法院认为,汤沟派出所民警接受出警指令赶至案发现场处理纠纷,行使公务程序合法,权限正当,主体适格,且在出警过程中并无任何执行公务不规范的行为。被告人江某甲、笪某某、江某乙为发泄不满情绪,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造成大量群众聚集围观,挑衅民警执法权威,情节恶劣,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三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表示悔罪认罚,分别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该案经承办法官充分释明法理后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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