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北京一中院杨力法官 访谈
主要类型:从身份证持有人的行为来讲,大体分为三类:主动出借、意外遗失、被动盗用;
从常见的纠纷来看,主要集中在: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借名买车产生的纠纷,借名借款/担保纠纷、借名房屋租赁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公司股东资格及责任承担类的纠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第三条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可见,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的证明,法律是不允许出租、出借、转让的。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要注意区分“出借”与“委托别人办理事情而导致被人合法使用身份证”的行为。
一是作为“名义人”,出借人对结果要有一定预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出借身份证开办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股东,承担股东的相应责任;出借身份证用于借款,作为借入方,被判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出借身份证上汽车牌照,存在过错的,肇事后被判承担责任。
二是给生活带来不便。出借身份证,意味着处分了自己的特殊资质,导致自己失去了资格。如出借身份证买车,导致自己想用时无法参与摇号;出借身份证贷款,导致自己的信用额度受影响。
一般来讲,单纯复印件无法体现意思表示,需要核实原件。但因为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不规范的操作,导致身份证复印件可能出现风险。因此,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为避免再次复印挪作他用,可以注明用途,有效期限等,并尽量写在复印部分之上,防止伪造。
身份证丢失后要及时报案,补办新证,并留存证据,以便陷入纠纷时有据可查,以尽可能降低风险。还有案例出现过当事人报纸公告丢失证据作废,虽然不是必须,但也是一种证据的形式。
身份证被冒用,很少有主动发现的,往往都是被动发现。如冒名登记成为股东、法定代表人,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冒名贷款,自己的财产被查封等。这种情况下,往往已经存在既成事实,导致维权困难。如被冒名成为借款人被判承担责任的,需要纠正之前的生效判决。因此,要尽可能的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积极通过搜集证据锁定侵权人,寻求行政救济、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閱讀更多 北京政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