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寸步難行」!1087名出租司機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名單

18日,記者從廣州市交通部門獲悉,在去年10月廣州等7城市聯合制定出租車信用檔案後,共有1087名出租汽車駕駛員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名單,並建議企業對其不予錄用。

據悉,2017年10月17日,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惠州、中山等7個城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聯合印發了《巡遊出租汽車行業駕駛員招聘公約》,約定出租汽車企業不錄用具有《公約》第三條發生多次違法違章、重大交通責任事故、嚴重營運違章等情形的或因違反《公約》被清退的駕駛員,並堅決抵制和嚴禁使用非編駕駛員。

截至2018年7月,7市協會共通報了1087名違反《公約》規定的駕駛員。其中,符合違反規定營運的駕駛員佔了大比例,約有943人,約佔駕駛員總數86.7%;不履行勞動合同、經濟合同的駕駛員,約有70人約佔駕駛員總數6.4%;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駕駛員,約有17人,約佔駕駛員總數1.6%;造成社會和行業不良影響的駕駛員,共有15人,約佔駕駛員總數1.4%;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約有12人,約佔駕駛員總數1.1%;受到黨政機關通報、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駕駛員,約有6人,約佔駕駛員總數0.6%;其他具有考試作弊、不依法處理違規記錄、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等行為的駕駛員約有24人,約佔2.2%。

據瞭解,這些駕駛員已被7市出租汽車協會建議出租汽車企業不予錄用。廣州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規範駕駛員招聘錄用的方式將從源頭上減少不良信用記錄駕駛員流入出租汽車行業,有效壓減巡遊出租汽車行業內的議價、拒載等違法違章行為及其他嚴重失信行為,從而提升行業的服務質量。

該負責人表示,自7市行業協會聯合印發《公約》以來,省內各城市出租汽車協會形成了信息互通渠道,構建了出租汽車駕駛員信用體系,每月定期交流駕駛員的違法違規及失信等相關信息,實現了多城市駕駛員信用信息互通、聯合懲戒失信駕駛員的機制,推進了對發生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及服務投訴駕駛員的監管工作進展。

下一步,各城市行業協會將繼續按照《公約》相關條款,排查梳理違法違規及失信駕駛員,將不良信用記錄駕駛員名單向各出租汽車企業反映,抑制不良信用記錄駕駛員進入出租汽車行業,在出租汽車行業內形成依法依規、誠信運營的良好行業風氣,不斷提高出租汽車行業的服務水平,促進行業和諧健康發展。

【記者】餘秋亮

【作者】 餘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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