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微信上這種行爲將會被封號!

7月16日,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宣佈啟動

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18”專項行動。

據悉,專項行動將從7月上旬開始,利用4個多月的時間開展網絡轉載、短視頻及網絡直播等多個重點領域的專項整治行動。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不經意的舉動將會讓你陷入侵權的漩渦,嚴重者甚至會被封號!都有哪些?快跟著小編往下看 ↓↓↓

自媒體擅自摘編整合、

歪曲篡改新聞作品或將被封號

注意!微信上这种行为将会被封号!

“劍網2018”專項行動針對目前網絡媒體特別是微博、微信公眾號、頭條號等“自媒體”網絡轉載侵權現象作出部署,將重點打擊未經許可轉載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和未經許可摘編整合、歪曲篡改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堅決整治自媒體通過“洗稿”方式抄襲剽竊、篡改刪減原創作品的侵權行為,著力規範搜索引擎、瀏覽器、應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網絡轉載行為。

通過集中查處一批違法轉載案件,依法取締、關閉一批非法新聞網站、網站頻道及微博賬號、微信公眾號、頭條號、百家號等互聯網用戶公眾帳號服務提供者。

注意!微信上这种行为将会被封号!

近日,北京朝陽法院通報了幾類常見的微信公眾號侵權方式以及相關案例,提醒社會公眾在享受朋友圈便利的同時也要提高法律意識,規避侵權風險。

他遭百萬索賠

為洩私憤,江西李先生在網上抄襲了吐槽商家產品的相關文章,發表在他個人的公號裡,雖僅數人閱讀,但仍被商家索賠百萬。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先生通過其微信公眾號發佈的文章系其複製、抄襲網絡上的文章而成,而並非經過深入調查而成,同時所涉內容確易讓他人對原告的產品產生不良印象,從而對原告的商譽造成一定影響,故應承擔侵權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李先生刪除涉案文章並在其公眾號上刊登致歉聲明,賠償原告公證費及律師費共計3.2萬元。

擅自發布他人圖片

被判賠償6000元

不少人遇到精美有趣的攝影圖片或是動漫美術作品都會隨手保留,這些作品往往不知來源與作者,就朋友圈裡隨意上傳了。殊不知,一張小圖片也可能引發著作權侵權風險。

北京一家圖像技術公司起訴稱,其為全球最大圖片供應商美國蓋帝公司在中國境內唯一授權代理,橫店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在其“橫店影視”“橫店影視城”的微信公眾號中使用了該公司享有著作權的攝影作品,侵害了其攝影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該公司曾多次要求橫店公司提供授權使用文件或者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但遭到拒絕。為此,起訴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

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支付原告版權使用費6000元。

對於“指尖一族”,在上傳圖片發佈朋友圈的時候應當做到:不明來源的圖片儘量不上傳;發佈他人圖片應取得權利人授權;合理使用他人圖片要註明作者和出處;收到侵權通知要及時刪除。

經營號被判賠償

重慶一家公司在其經營的微信公眾號裡發佈了一篇標題為《累了,請放過自己,但別放棄自己》一文。該文章的作者周某曾將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該權利的相關權利全部轉讓給北京的一家公司。因重慶的這家公司未經授權和付費轉發了該文章,北京這家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刪除涉案作品、賠償經濟損失6000元和維權合理開支4000元。

重慶這家公司認為,該公司經營的微信公眾號是為了給內部員工提供學習之用,作品來自搜狐網,屬於合理使用。此外,公司微信公眾號只使用了兩個月就停用,在接到訴狀後也立即刪除,因此不同意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微信公眾號內登載了涉案作品,侵犯了原告對於該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據此判決賠償500元。

注意!微信上这种行为将会被封号!

這樣“搶紅包”

小心被封號

3月2日,微信團隊發佈了一則重磅公告,公告中表示: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利用網絡從事賭博活動,網絡賭博不但違法,且極易衍生出欺詐等惡意行為,嚴重影響微信用戶的正常體驗。

微信官方表示,經過核實取證,依據《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範》及國家相關協議規範,已對6000多個涉賭微信群進行限制群功能處理,並對4萬多個賬號進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錄等階梯式處罰。同時,對於從線下轉移到微信上的賭博行為,微信也會積極配合警方處理。

在微信團隊公佈的違規群示例中可以看到,利用微信群進行的賭博,通常以搶紅包的形式進行。與普通親友群偶爾搶紅包不同,這些違法的微信群從建立開始就以賭博為目的,群成員的主要活動是搶紅包,群主還會從中抽成。

小心被封號處理

為保障用戶隱私安全,優化微信外部鏈接體驗,微信團隊近日對《微信外部鏈接內容管理規範》相關規則進行了進一步升級,新規於5月29日起正式生效。

為避免過度營銷造成對用戶的騷擾,朋友圈內不允許發佈及傳播具有識別、標記功能的特殊識別碼、口令類信息。外鏈分享將禁止使用含有用戶數據隱私的浮層,否則視為違規處理。

微信明確規定,鏈接第一次違規修改完可申請解封,申請方式為發郵件到[email protected]說明被封鏈接及修改情況,第二次封禁12小時,第三次封禁一天,第四次及以上封禁一週。之後若未修改完成不予解封。

對於違規後仍進行惡意技術對抗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用多域名、多帳號來規避平臺限制),一經發現,永久封禁其帳號、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

群主不履責

小心受法律追究

6月5日,湖北鄖西縣公安局網安部門在例行工作巡查中發現,網名為“海天之戀”的網友在該縣羊尾鎮某微信群中編輯發佈了一條內容激烈且揚言要搞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鄖西縣公安局網安部門和羊尾派出所迅速立案展開調查,在詢問中,肖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肖某的行為構成揚言實施爆炸,6月11日,鄖西縣公安局對其依法處以3日行政拘留處罰。

因該微信群群主嚴某未履行管理責任,網安大隊依據《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依法傳喚嚴某到案,對嚴某予以訓誡。

溫馨提示:以下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

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佈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注意!微信上这种行为将会被封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