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遷出後,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孫善德


隨著我國城鎮化腳步的加快,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轉向了城市,並在城市安家落戶,因此有一部分也人在農村的戶口也隨之遷出。那麼農村戶口遷出以後,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的一員,每個農業戶口的居民是有權利獲得集體的一部分土地承包權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農民只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那麼對於戶口遷出的農村居民,其是否還獲得農村土地承包權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如果遷出的居民,而且全家戶口已經轉為非農業戶口的,也則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耕地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但這隻針對遷出的居民到市裡一級生活的情況;如果一家人只是遷入小城鎮的,則應該根據承包方的意願來決定是否放棄村裡土地承包權,如果不願意,也可以保留的。



第二種情況:如果遷出後仍然是農業戶口,這種情況也是根據你的意願是否保留其土地承包權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如果戶口已經轉為非農業戶口,則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耕地。如果遷出後仍然是農業戶口,則應根據你的意願,決定是否收回耕地。



從以上兩種方式可以看出,國家是在充分考慮居民的意願的情況下,做出的決策,都是以人民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因此如果您戶口遷出了,也不必擔心,如果您還是農業戶口,不管遷入市裡還是小城鎮市,你都可以繼續獲得土地承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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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長期在基層工作,參與了新一輪的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下面,就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些年,隨著農民進城務工人數的增加,許多農民在城市務工,最終在城裡買了房、落了戶,但是,在農村還有自己的承包地,那麼,承包的土地在確權過程中該怎樣確權呢?農民能夠保留承包的土地嗎?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文件:“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全家遷入設區市以上轉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經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沒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願,願意交回的不予確權登記,不願意交回的應予確權登記

綜上所述,農村戶口遷出之後,農戶可以保留在農村自己承包土地,可以進行確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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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遷出去後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現在有很多的人戶口已經遷到別的地方,而戶口遷入一般都是到了城市裡面。那他們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保留呢?


在這裡明確的說,在現在的政策條件下是可以保留的。

以前農村戶口要轉入城市是比較難的,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國家為提高城鎮化率,逐漸的放寬了農民進城的條件。但是,以前如果戶口從農村遷走土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所以,即便政策放寬農民遷戶口進城的積極性也不是很高。現實情況是,很多農民為孩子的有更好的就學環境想遷戶口進城,但是卻又不想放棄承包土地。國家在2015年時候出臺政策,要求保留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權,並且在2017年再次規定要求保障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對進城的農民承包了的土地不可隨意收回。

所以說現在農民把戶口遷入城市是可以保留承包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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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清水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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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遷出後,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雖然以上法律規定了,土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但也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種,土地承包是以按戶口為單位,承包期內不管這個戶裡面有幾個戶口遷出,只要還有一個戶口在,那麼承包土地就不會被收回。

第二種,承包期全家遷出的這裡有兩種情況


(1)全家戶口遷入市以及市以上的城市。

依據《土地承包法》規定: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全家戶口遷入縣以及縣以下城鎮。

依據《土地承包法》規定: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從以上的政策上來看,農村戶口遷出後,其承包土地,雖然可以保留卻是有侷限性的。並不是每個遷出戶都可以保留承包地。只有滿足相關規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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