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公平”是法之魂,公平正義是司法的生命和“靈魂”。“司法公正”是法官心中的天平。

“公平”是法之魂,公平正義是司法的生命和“靈魂”。“司法公正”是法官心中的天平,一份公平、公正的裁判書考量著一個法官的良心。然而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法院秦漢法庭,近日做出的一份判決書,讓當事人一臉的迷茫……判決書不但程序違法,而且遺漏了主要證據及被告,甚至把出現原告、被告雙方的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都全部錯誤。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鬧出的笑話競把“死人”變“成了活人”、“親父子關係”成了“親兄弟”關係!著實讓人大跌眼鏡……

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原、被告除名字正確,其他信息全部錯誤。代理人為原告之子。年齡只相差2歲的父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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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上的真實情況

該案是咸陽市渭城區劉先生因保護承包地受傷狀告施工方健康權糾紛案。2017年8月15日在渭城區人民法院立案。三個半月後的2017年12月5日,渭城區人民法院秦漢法庭以簡易程序開庭審理,並作出了(2017)陝0404民初2176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是通過掛號信送達給劉先生的。當看到判決書的一刻,劉先生懵了!整個一份判決書近10處錯誤,而且還“篡改”公安機關證據扭曲事實真相。判決書上除了自己與被告名字相同外,其他的信息包括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等不知道從何而來?開庭時委託兒子出庭,兒子是1972年出生的,判決書上的“劉先生”是1970年9月11日,與自己的兒子為“父子關係”! 哪有隻差“兩歲”的“親父子關係”?真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再說自己明明比被告年齡大!判決書上被告的出生年月日卻是“1948年5月9日”?其年齡比自己還“大了22歲”!劉先生非常氣憤地說,“裁判書是代表公平、公正的國家法律文書,不是扔到垃圾堆裡的廢紙!”渭城區人民法院咋能這麼不負責任呢?

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篡改捏造公安機關原告兒子的口供證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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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篡改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公安機關行政處罰金額為300元,判決書卻是400元。不知何故?該證據最終被法官遺忘了!

縱觀渭城區人民法院的這份民事判決書,除了上述嚴重錯誤外,還出現程序違法、遺漏證據、“貪汙”被告、“篡改”公安機關文書內容以及其他諸多筆誤。劉先生委託兒子多次要求法官修正筆誤。但除了劉先生以及被告的出生年月日勉強更正外,其他的錯誤,更是強硬的告知其已經上訴,要求其到上一級人民法院依法更正。

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獨任審判員

劉先生至今想不通,錯了就錯了,法律允許判決書上有錯誤,改了就行,但要求其上訴到上級法院改正,不知何故?難道渭城法院法官行使獨立審判權做出的法律文書出現錯誤,還需要其他法官幫自己承擔嗎?中央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其目的就是要求法官“公平、公正”慎行獨立審判權,以避免冤假錯案,以此促進民主法治建設。然而渭城區人民法院卻將“司法獨立”當做法官腐敗權利的保護盾!做出這份漏洞百出、錯誤滿篇、程序違法的“民事判決書”的法官,其仕途似乎並未受到任何影響,不久後就離開基層法庭,到機關新成立的速裁庭擔任法官……

據悉,該法官之所以仕途不受任何影響,是因為其一個叔父在上級人民法院擔任副院長一職。

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被本案法官無故“貪汙”的被告!本案案情複雜,被告眾多!依然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

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原告訴狀上對本案“相關鍵人”均用括號予以註明!但判決書不知何故不尊重已故的老人。

一份判決書多處現錯誤 ——咸陽渭城法院竟將裁判文書當兒戲

原告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在公安機關調取的證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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