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出嫁的女兒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嗎?

在農村,出嫁的女兒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嗎?

近年來關於農村婦女的土地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尤其是出嫁的女兒和離異婦女的土地權益問題。國家多次強調要保障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但是由於很多政策都不瞭解,也有很多人許多的疑問。

在農村,出嫁的女兒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嗎?

在農村,男尊女卑的社會習俗從來就沒有消失過,正是由於文化傳統的影響,在農村土地問題上或多或少的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歧視,比如說在農民土地承包的問題上對未婚女性不分地或者少分地,出嫁的女兒、離異或者喪偶的婦女戶口被強行遷出等情況屢見不鮮。那麼對於女兒出嫁之後,到底有沒有土地的繼承權呢?

首先,繼承財產和出嫁無關,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出嫁的女兒也是可以繼承父母遺產的。還有房屋也是可以繼承的。但是關於土地的繼承是不可以的,土地是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所以是不能繼承的。

在農村,出嫁的女兒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嗎?

土地如果還在承包期內的,家庭成員是可以續包的。如果出嫁的女兒與老人不在一個戶口簿上的是不能續包的;如果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被集體收回土地。《土地法管理》第八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所有,是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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