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佩敏
打官司主要费用是诉讼费,原告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诉讼费用。这个费用由原告先垫交,待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要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话,还要向律师事务所交纳代理费,标准各省自治区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当然也可以在标准上下有一定幅度的浮动。如果不找律师代理的话就不需要交纳律师代理费的。
另外,当事人就案件中的证据等需要鉴定的话,还需要交纳鉴定费,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被告没有在原居住地居住,法庭无法送达传票的话。需要公告送达的,还要交纳公告费,一般每次公告费为200元。送达开庭传票公告一次,送达判决书时一次。
还有,如果需要法庭通知证人作证的话还要承担证人的交通费、误工费。
费用大概就这些了。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现在不需要交纳申请费了,由被执行人交纳。
共鸣律师
打官司的费用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是诉讼费。诉讼费要由原告垫付,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告和被告的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会被判决承担所有诉讼费。
二是律师费。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费是那一方请律师就那一方付钱。只有在民商事案件中,一方成为被告后,该方聘请的律师如果胜诉后,可以要求原告支付律师费用。律师的费用会根据案件而有所不同。
三是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费等。
最后,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一般会由完全败诉的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