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天下父母心 法官執行護親情

一起調解離婚後的撫養糾葛,引發兩起執行案件。最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辦理案件,公正司法,妥善解決了糾紛。

2018年1月30日,劉女士和孫某在法院調解離婚,調解書確定由劉女士和孫某以每兩年為期輪流將女兒撫養至成年,頭兩年由孫某撫養,在此期間,孫某卻無視法院生效文書,拒絕讓劉女士探視小孩。3月6日,離婚後的劉女士便因探視權問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瞭解案情後,考慮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先組織劉女士和孫某進行協商,經過多次做思想工作,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孫某同意劉女士按期探視小孩。

5月15日,孫某依協議履行,劉女士向法院申請結案,矛盾順利解決,本是皆大歡喜的事情。未料,才過去不到2個月,又起波瀾。原來劉女士得到探視權接女兒到孃家暫住後,竟然拒絕將小孩送還孫某撫養,孫某多次找劉女士要回女兒進行撫養未果。7月2日,孫某又因撫養權問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找到劉女士後,告知其應該按照法院生效文書履行義務,如果有其他想法,可以另行起訴來維權。但劉女士執迷不悟,堅持不履行也不另行起訴。鑑於劉女士明知故犯,出爾反爾,挑戰法律權威,執行法官依法決定對劉女士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進了拘留所,劉女士才如夢初醒,急忙打電話請父母把孩子送還孫某。7月15日,孫某抱回女兒,案件順利執結。

經過這兩起執行,劉女士和孫某均表示吸取教訓,以後會依法履行法院生效文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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