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告庭後寫個書面比對意見給法院」如果不寫你怎麼看呢?

法官,“被告庭後寫個書面比對意見給法院”如果不寫你怎麼看呢?

2018年5月22日下午2:30分,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王乃兵訴雙龍集團上海防爆電機鹽城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精馬機械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

專利權人問,“審判長,2018年1月9日的第一次開庭,你的肋理表示,如果經核實本案的視頻與上一案的實用新型專利糾紛中的視頻為同一視頻,對王乃兵請求法院比對,本院將予以准許,雙方清楚沒有?被告當庭表示清楚,並同意比對,因此請求今天對被控侵權產品的視頻當庭比對。“

法官,”被告二庭後寫個比對意見給法院。“

專利權人表示,“在先訴的實用新型專利糾紛中,審判長也當庭表示,原告以權利要求6,被告庭後用權利要求6與你的產品比對,有什麼不同的提交書面意見給法院,結果沒有提交!這次若被告還是不提交,你如何辦呢?“

法官未對專利權人的提問作回答,也許這是法官的審判機密吧!

專利權人因為在舉證期限內依法提供給法院和兩被告的書面比對意見,見如下內容:

截圖1(時間點0秒) [不便公佈]

從視頻的開始可見第二被告在上面寫了名稱為“防爆接線盒鑽攻智能機床(小M5)括號中的小M5是指被加工件防爆接線盒座。

截圖2(時間點1分44秒)[不便公佈]

從上圖清楚看出在第一被告員工使用漆刷掃除鐵屑後夾持平臺中的灰色鋼板邊緣露出來了(第二被告在實用型糾紛中答辯指出稱為“水平板”)為一塊被水平架空設置在夾持平臺上的灰色鋼板,可見其鋼板帶有與防爆接線盒座底部方邊吻合的90°兩邊緣,即涉案專利權利要求8中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中所述技術特徵,“水平靠擋裝置和位置保持裝置”其次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徵為,對被加工件防爆接線盒座作夾持預備,和步驟。結合證據9可知其步驟與涉案專利權8步驟一致,即涉案專利A步驟所述,“將防爆接線盒座端口預先車好的平面受引面與檯面接觸

直接置於夾持平臺水平夾面。”的方法;B步驟所述,“利用防爆接線盒座底即隔爆面二邊的邊緣側為夾持點。”的方法。根據截圖可見防爆接線盒座底即方隔爆面90°邊緣的兩個邊側與水平靠擋裝置吻合,由此可知,也是利用防爆接線盒座底即隔爆面二邊的邊緣側為夾持點的方法。所述C步驟和D步驟,即水平靠擋裝置置於夾持平臺水平夾面,執行對軌道目標—防爆接線盒座水平對接,即校準,若其防爆接線盒座靠擋點不在軌道目標範圍之內時,就調整水平靠擋裝置高低度與其首件配合,使其在軌道目標範圍之內並固定水平靠擋裝置,當加工每一防爆接線盒座只需要將防爆接線盒座預先車好的端口平面為受引面與夾持平臺水平夾面接觸並將防爆接線盒座底,即隔爆面邊緣側與水平靠擋裝置對接,即實現對防爆接線盒座水平靠擋和位置保持預備,從而對生產線上前道工序預先車好的需要加工的一批同一高度的防爆接線盒座底部需要的鑽孔和攻絲工藝。

權利要求8

權利要求8中,切削裝置

被控侵權產品,切削裝置

連接在鑽床主軸上對被加工件防爆接線盒座進行鑽孔和攻絲的刀具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8中,夾持平臺

被控侵權產品,夾持平臺黑色長方形的箱式物體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8中,水平靠擋裝置和位置保持裝置

被控侵權產品,水平靠擋裝置和位置保持裝置 被加空在夾持平臺上的灰色鋼板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8中,防爆接線盒座

被控侵權產品,防爆接線盒座 在夾持平臺上的紅色物體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8中,受引面(預先車好的平面)

被控侵權產品,

受引面 預先車好的平面,即防爆接線盒座端口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8中,隔爆面二邊緣側為夾持點

被控侵權產品,隔爆面二邊緣側為夾持點 即紅色物體底部的方形隔爆面與灰色鋼板靠擋的兩邊緣側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8中,水平靠擋裝置與防爆接線盒座靠擋點及夾持點對接校準

被控侵權產品,水平靠擋裝置與防爆接線盒座靠擋點及夾持點對接校準即紅色物體底部的方形隔爆面與灰色鋼板靠擋的兩邊緣側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8中,實現對在軌目標的水平靠擋和位置保持預備,從而實現鑽孔和攻絲工藝

結論,相同

截圖3(時間點1分48秒)[不便公佈]

從上圖看在夾持平臺水平夾面上有個軸伸,在軸伸上面攜帶一個碰頭(被告在實用新型糾紛答辯指出稱為“圓形板”)它與被加工件腰部或端口上部接觸,即與被加工件離合,屬於附加了一個夾頭,與涉案專利權8比對屬於增加了一個位置保持裝置;與涉案專利權10比對也屬於增加了一個位置保持裝置,涉案專利權10中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徵,“所述水平靠擋裝置和位置保持裝置為L形軌道式”根據截圖可見夾持平臺中的黑皮或灰鋼板兩邊緣呈L形軌道式。

權利要求10

夾持平臺

被控侵權圖紙,夾持平臺黑色長方形的箱式物體

結論,相同

權利要求10中,L形軌道式的水平靠擋裝置和位置保持裝置

被控侵權圖紙,L形軌道式的水平靠擋裝置和位置保持裝置

加空在夾持平臺上帶有90°的兩邊緣構成L形軌道的灰色鋼板

權利要求10中,防爆接線盒座

結論,相同

上述比對意見,與提交法院的形式不同,即提交法院的是列表形式,在本平臺中不能保持原有形式複製,經過修改,但是其內容相同,從上述比對結果完全相同,專利權人在2018年1月9日法官肋理主持證據交換庭審中已將這個比對意見當庭交給被告台州精馬機械有限公司作為具體的比對依據,若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書面比對意見的情況下,您對這個案件結果認為是原告勝訴,還是被告勝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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