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检察院民行部四项措施规范司法行为

为进一步增强民行检察监督实效,提升民行检察司法公信力,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紧紧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四项措施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监督规则》和新修改的《中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全部干警主要采取个人自觉主动的学习,和科内集中讨论以上法律的学习方法,做到有步骤按阶段、见成效,把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到民行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制度约束力,提升千警责任意识。长抓规范执法办案,强化程序监管,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组织民行干警对《检察官法》、《检察人员纪律分条例》集中进行学习,严格落实《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办案守则》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预警作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人员品质。

三是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中,严格案件审程序,全面、全程、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按照高检院印发的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标准,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着力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牢固树立民行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四是深抓法治文化,强化法治宣传。为不断提升民检察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宣传民行检察监督职能,普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组织干警到镇村开展法律宣传,让群众懂法、用法,真正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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