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拖五年 雙方終和解

7月11日,經過源匯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終於成功找到拖欠欠款近五年的失信被執行人,在強制措施的壓力下,雙方達成還款協議。

2013年8月,被執行人宋某以做生意缺少資金為由,向申請執行人周某借款2萬元,雙方約定期限為3個月,利息按每月3%利率計算,宋某當場給周某出具了欠條,劉某作為擔保人在欠條上簽字。2016年12月5日,因宋某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周某向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宋某償還借款本金2萬元及利息。2017年1月,法院做出判決,判令宋某於判決生效後立即償還周某借款本金2萬元及利息,劉某對此承擔連帶責任。因宋某逾期未履行,周某遂向源匯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多次去宋某居住的地方都撲了空,通過財產查控系統也未能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僵局。但法官並沒放棄,而是一直積極通過查詢、走訪、排查等途徑收集被執行人的信息。功夫不負有心人,法官通過多方打聽,得知宋某近日會回住所。2018年7月11日,法官又一次來到宋某的住所,當看到宋某居住的房間有亮光時,馬上敲開宋某的房間,向其表明身份後,將其帶回法院。在法院的執行接待室,法官向宋某當面送達《拘留決定書》,宋某在送達回執上簽字的時候,流下了懊悔的淚水,宋某懇求法院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己保證努力還清所有欠款,並表示自己的朋友張某會提供房屋做擔保。執行法官與周某溝通後,周某來到法院與宋某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宋某一再保證將按照和解協議約定的時間分批償還。

陳 戈 趙現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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