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一貨運司機酒駕被查 將被「禁駕」五年

自贡一货运司机酒驾被查 将被“禁驾”五年

何某某接受酒精測試。

四川新聞網自貢11月1日訊(榮霞 記者 徐昭磊)昨日,自貢沿灘區交警大隊在午間“秋風”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酒司機”何某某不僅被處罰款五千元、拘留十五天,還被“禁駕”五年。

當日中午,沿灘區交警大隊監控中心民警、輔警一行6人在轄區自富路6.1公里處設置臨時執勤卡點,嚴查過往車輛,重拳整治“涉酒、涉牌、涉證”類交通違法行為。14時10分許,民警在檢查一輛由自貢往仙市方向行駛的川C**779輕型普通貨車時,呼氣式酒精含量快測儀顯示該車駕駛員何某某涉嫌“酒駕”。隨即,民警用呼吸式酒駕測試儀對何某某做進一步測查,查證其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酒精含量高達79mg/100ml。於是,民警立即將何某某口頭傳喚至沿灘區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調查處理中,民警發現何某某駕駛的機動車使用性質為“貨運”,即何某某的行為系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沿灘區交警大隊對何某某依法處以了十五日行政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這也就意味著何某某將被“禁駕”五年。這五年內,何某某不得駕駛任何機動車,五年期滿後才能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目前,何某某已於昨晚被送往自貢市拘留所羈押。

(沿灘交警大隊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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