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補貼年末到期 現在不裝少掙40萬

經過近幾年國家及全國各地政府對光伏發電的補貼政策大力支持,全國已經進入全民光伏時代,光伏發電也進入到大爆發階段,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量每年也在不斷大幅度增加。

按照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光伏發電的補貼政策也將在2020年退出,實現平價上網。除了國家的光伏補貼政策逐年遞減外,各地方政府出臺的光伏發電補貼政策,有些因為執行時間已到已經取消,有些也即將到期。

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2018年即將到期的12個地方補貼政策,沒有安裝光伏電站的朋友們可要抓緊時間啦!

1廣東佛山市

獎勵範圍:從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業、農業、商業、交通站場、學校、醫院、居民。

獎勵標準:對工業、農業、商業、交通站場、學校、醫院、居民社區建築和構築物按2萬元/兆瓦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多不超過40萬元;個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築和構築物面積安裝單個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規模達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多不超過2萬元。

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和“光電建築一體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築節能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應用項目,該市將不再進行獎勵或補貼。

光伏補貼年末到期 現在不裝少掙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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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市人民政府於2016年5月20日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太陽能光伏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6〕79號文件。

補貼標準:

1.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在2016—2018年期間建成併網的分佈式光伏項目,在國家、省有關補貼的基礎上,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連續補貼5年(滿60個月)。

2.光伏地面電站補貼。對納入省、市年度光伏發電項目計劃且在2016—2018年期間按期建成併網的光伏地面電站,給予0.05元/千瓦時的補貼,連續補貼5年(滿60個月),單個項目每年補貼不超過50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3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

在列入省光伏發電年度計劃的前提下,對我區範圍內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達到0.3兆瓦以上,經申報批准,在國家、省市有關補助的基礎上,自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助,補助期限暫定5年(2014-2018年)。

光伏補貼年末到期 現在不裝少掙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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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省金華市

浙江省金華市《金華市加快光伏應用實施方案》,明確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區註冊的光伏應用企業,在市區範圍內建設的企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和居民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自併網發電之日起,在國家、省補政策基礎上按所發電量再分別補0.2元/千瓦時、0.3元/千瓦時,連續補貼3年。

光伏補貼年末到期 現在不裝少掙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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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浙江省磐安縣

分佈式:居民光伏發電項目2018年前建成,給予0.2元/度補貼,連續補貼3年。

集中式:2018年12月31日前,對列入縣光伏發電項目年度計劃的分佈式光伏發電、農光互補、地面電站自併網發電之日起,給予0.2元/度補貼,連續補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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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浙江省溫州市文成縣

新建的建築物,單體建築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業廠房、住宅小區及公共建築項目,除特殊要求外,應按照滿足建設分佈式屋頂光伏發電的要求同步設計、同步實施,根據需要預留光伏配電房空間,並將分佈式光伏發電設施投資額納入工程概算。

實行分佈式光伏發電電量補貼。對2018年底前,建成併網發電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在享受國家補貼、省每度電0.1元補貼的基礎上,自併網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由縣財政每度電補貼0.2元,連續補貼5年;居民個人投資的光伏發電項目,自併網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由縣財政每度電補貼0.3元,連續補貼5年。縣財政補貼一年發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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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海市

分佈式光伏的“度電補貼”金額為:工、商業用戶為0.25元/千瓦時、學校用戶為0.55元/千瓦時、個人及養老院等享受優惠電價用戶為0.4元/千瓦時,期限為5年。該補貼政策適用當地2016年-2018年投產的光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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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浙江省溫州市泰順縣

分佈式:2015-2018年底前安裝的分佈式光伏發電系統,給予每度電0.3元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5年(不享受溫州市市級補貼)。

9紹興濱海

紹興濱海《關於加快光伏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紹濱海委〔2015〕74號

配套電量補貼。新城區域內的居民家庭、企業利用屋頂、空地、荒坡等投資新建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並於2018 年底前建成併網發電,符合浙政發〔2013〕49號文件規定,並與取得省、紹興市發改委光伏發電計劃指標的相關企業(單位)簽訂光伏發電項目的,項目建成後,自發電之日起按其實際發電量除享受國家0.42元/千瓦時、省0.1元/千瓦時補貼政策外,參照紹興市相關政策由新城財政再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貼,補貼期限為五年。

10浙江浦江縣

《浦江縣加快光伏應用實施方案》

2018年12月31日前,在縣域內註冊的光伏應用企業,並在縣域範圍內完成立項並建設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和居民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自併網發電之日起,在國家、省補政策基礎上按所發電量由縣財政局再補助0.2元/千瓦時,連續補貼3年。所發電量由浦江供電公司負責統計,補貼資金由縣財政承擔,按年度一次性撥付。

11東莞市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分佈式光伏項目建設及管理,促使光伏行業健康良性發展,我市提出按照“先建先配”和“本地主材項目優先”等方式,優先扶持使用本市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逆變器的光伏發電項目。我市居民利用住宅建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可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 3元/千瓦時,補助期為5年。

《東莞市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補助範圍: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市發改局備案且經市供電部門併網驗收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在120MW以內。

12安徽合肥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併網的屋頂分佈式發電項目,自項目併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5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執行期限15年。

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併網的地面電站項目,自項目併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5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執行期限10年;

對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併網的地面電站項目,自項目併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0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執行期限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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