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大学的学生,一年的生活费多少合适?

陌上烟雨情


1990年读师专,三年的学杂费共550元,毕业时还退了30元。每个月学校发22斤饭票、35元菜票。父亲每月给我100元零花钱,购日用品,我通常用不完,同学常借我的钱。三年师专,总共花了父母2686元。记得校食堂的青椒肉丝0.7元一份,土豆烧肉0.45元一份。到1993年春季,物价上涨了,青椒肉丝1.2元一份。不过,我要毕业走了。2005年到华师读研时,桂元路饭馆一盘青椒肉丝8元,看不到多少肉丝,2018年18元一盘,肉丝多了点。儿子读高中,私人承包的食堂,生活不错的,每天生活费24元,6元早餐,9元正餐,要宵夜的话,可从正餐费用中挤出来。今年6月上南京大学食堂吃了个正餐,12元,一天应吃30元。所以,大学生的生活费每月1200元是正常的,含日用品开支。衣服鞋帽开支另计。18岁后,家长可供给孩子基本所需,其他需求,如谈朋友、旅游、买手机电脑、培训等,让他打工挣钱,自己支配。以后租售同权政策推行开后,房子也不必买了。观念变了,生活方式也会变。租房开支不超过月收入20%是正常的。由上可见,从1990年到2018年,生活日用品物价平均上涨到10倍,即当年一天吃3元可生活得不错,现在得30元。至于学杂费,公办高校已上涨30倍了。不过,我的财政工资由1993年的每月90元涨到现在的8000元(账面工资,中高6级岗位),涨了近90倍,与日用品物价上涨比,与本地商品房单位价4600元比,我没啥担忧的。小城镇工资如此,同类相比,深圳公办教师每月财政工资应有5~8万元(像我这个工龄的,实际上每月只有3万元左右),因为那里的房价至少是我这里的10倍。每月给读大学的孩子1200元是合理的,一线城市估计应给1500元才合理,多给是害孩子,少给可能侵害孩子在外面的尊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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