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現代戰鬥機中重戰制空,輕戰對地?

邸苗苗


重型戰鬥機的雷達與航電優勢,可以確保早發現早攻擊,同時雙發重戰單位動力更強,空戰中能量比拼更佔上風。

在去年的天鷹杯與金頭盔比武中,依據更貼近實戰的原則,開放武器掛架限制後,殲-10系列慘遭殲-11B剃光頭!帶著8中2近或者6中4近的殲-11B打的帶著2中2近或4中2近的殲-10兄弟瑟瑟發抖。超視距狂飆霹靂-12,對方即使連續大機動動作躲了過去,也會損失太多能量進入格鬥階段,而蘇-27出色的平臺性能,在格鬥性能上絲毫不亞於輕型戰鬥機,對面只能GG。
實際上殲-10在研發設計階段已經非常重視雷達航電領域,他的空重跟F-16一樣的8噸級輕型戰鬥機,但是雷達罩直徑70cm是跟颱風、F/A-18大黃蜂這些空重11噸級的中型戰鬥機一樣,殲-10B和殲-10C還用的還是相控陣雷達。但是然並卵,還是被90cm直徑的1491機械掃描雷達清場,雷達天線尺寸和發射功率進行一力降十會。

實際上這也是美國以提出“能量機動理論”的伯伊德為代表的戰鬥機黑手黨們,進入上世紀90年代後式微的原因所在,因為他們被自己提出的空戰理論打臉。

那就是空戰的OODA循環理論: OODA是觀察(Oberve)、調整(Orient)、決策(Decide)以及行動(Act)的英文縮寫,該理論也現在被廣泛應用在企業管理中。
OODA循環,伯伊德們認為空戰中誰最先能夠完成OODA循環誰就將佔據上風,其認為米格-21、F-5這種輕型高敏捷戰鬥機在與F-15進行空戰時,可以利用自身的高敏捷性,輕易的切入和打斷F-15飛行員的OODA決策循環圈,從而一步錯,步步錯,因而猛烈批評美軍裝備F-15這種又笨又貴的戰機。

然而在實戰中結果卻是,F-15在實戰中可以利用自身強大的雷達火控優勢,進行早發現、早調整、早決策、早行動。可以先執行OODA循環,F-15反而是美國冷戰後戰績最出色的戰鬥機。被自己提出理論否定掉自己的結論,無疑是件很悲劇的事情。
另一大重要原因就是單位功率的因素,輕型單發戰鬥機放大到雙發重型戰鬥機,增加一臺發動機可以增加一倍的動力。但是相關結構重量並不需要增加一倍。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只需要多安排一個進氣道就行了,所以雙發戰鬥機在動力富餘度上遠比單發輕型戰鬥機優秀。

正是有足夠富餘的動力,雙發重戰在佈置更多更大更重的航電,更大的油箱之後,推重比還可以不亞於甚至優於輕型戰鬥機,從而可以即使在肉搏格鬥戰中依舊不吃虧。同時,雙發戰鬥機抗損毀的生存能力更強,被打壞一臺發動機依舊可以掙扎回去。

至於輕型機舔地,準確得講是注重多用途給重型機打下手。最主要是重型戰鬥機貴啊,造價昂貴,使用和訓練成本同樣昂貴,所以高危險的近距離直接舔地的活還是交給輕型戰鬥機幹比較好。
其實比轟炸也還是重型戰鬥機出色,航電先進、載彈量大、作戰距離遠。但價格昂貴,還是應用於防區外遠程外科手術精確打擊比較好。

同時輕型戰鬥機有個優勢那就是敏捷性好,船小好掉頭,在被對方防空雷達鎖定的時候,可以利用自身高敏捷的機動性能以及較小的雷達反射面積,在擺脫對方防空雷達鎖定方面有優勢。


五嶽掩赤城


我就做個簡單的回答,首先對地目標絕大部分對飛機的威脅非常低。(如果防空能力太強,飛機屬於自殺)所以,輕戰飛機是性價比最低的。特別是打坦克,地面防禦,和一些軍事設施。

對空,面對的是對面的飛機,重型飛機,航程遠,載彈量大,雷達有效範圍大,所以輕戰飛機根本無法和重型飛機對抗(同代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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