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記者從江西省配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協調聯絡組獲悉,截至7月1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分32批向江西省移交的2536件信訪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並分別在屬地及省政府網站上進行了公開。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西省移交的2536件信訪問題線索中,從汙染類型上看,大氣汙染119件,水汙染1122件,噪音汙染343件,生態破壞326件,土壤汙染240件,有的信訪問題線索涉及多種汙染類型;從地域上看,南昌市715件,九江市239.5件,宜春市254.5件,新餘市73件,萍鄉市110件,贛州市365.5件,吉安市214.5件,上饒市326件,撫州市147.5件,景德鎮市47.5件,鷹潭市43件。
江西省加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邊督邊改工作,共責令整改企業2337家,立案處罰545起,罰款金額5628.1018萬元,立案偵查48起,拘留50人、約談91人、問責211人,共處理352人。
江西匯仁藥業公司生產區刺鼻排放
南昌市紀委於近日通報了2起環保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其中,江西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粉塵收集不到位、排放刺鼻異味,且存在表面整改、虛假整改問題,南昌縣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因此受處分。
江西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粉塵收集不到位、排放刺鼻異味,且存在表面整改、虛假整改問題。
2016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小藍開發區江西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廠區存在刺鼻氣味排放問題。2018年6月9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回頭看" 下沉南昌市督察,現場檢查發現江西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廠區粉塵收集不到位,仍然存在異味情況,整改未全部到位,水霧除塵設備無法起到消除中藥異味的作用,存在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的問題。
南昌縣環保局小藍分局黨支部書記(主持工作)趙建華,不正確履行職責,對轄區企業汙染行為監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南昌縣環保局副局長廖永新,作為小藍分局的分管領導,未及時有效對分管部門履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小藍開發區經發部企業服務處處長熊武,作為牽頭負責江西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問題整改工作的具體責任人,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及時組織人員跟蹤督促檢查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導致問題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小藍開發區經發部副部長萬毅,作為分管領導,未及時有效對分管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晨鳴紙業汙水直排被環保部門立案處罰
近日,環保部門對晨鳴紙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部分汙水不經過處理設施,直接排入環境的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已啟動立案處罰程序。
據中央環保督查組“回頭看”交辦案件公示情況顯示,日前有投訴人反映稱,晨鳴紙業汙水直排贛江,廢氣直排,汙染周邊環境。南昌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晨鳴紙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廠區內臭氣處理系統鹼液噴淋裝置溢流口有噴淋水溢流到廠區地面。
執法人員對廠區內雨水排口、除臭系統加藥裝置溢流口進行了取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除臭系統加藥裝置溢流口pH超標,雨水排口化學需氧量和懸浮物超標。
環保部門要求晨鳴紙業限期整改,並向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對該企業部分汙水不經過處理設施,直接排入環境的違法行為啟動立案處罰程序。擬處罰人民幣壹拾萬壹仟圓整。
被指直排汙水入長江 江西兄弟醫藥公司遭處罰
近日,有群眾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涉嫌暗管排汙入長江等情況,當地環保部門進行調查後,認定舉報內容部分屬實,責令該公司整改,並對其廢水超標排放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據據中央環保督查組“回頭看”交辦案件公示情況顯示,日前有人投訴稱,位於九江市彭澤縣磯山工業園內的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汙,在廠區北側有一汙水滲坑,廠區西北側有一排水口,約在地下七米深,縣環保局說是雨排口,但水有藥味。
彭澤縣環保局園區分局人員對此進行調查,經現場核查認為,利用滲坑和溝渠直排汙水入長江部分屬實。
彭澤縣環保局責令江西兄弟醫藥公司整改,將窪地內生活汙水直接接入兄弟醫藥有限公司汙水處理廠處理,並對廢水超標排放進行行政處罰。
雙胞胎江西武寧一養豬場汙水超標排放被罰30萬元
日前,知名農業龍頭企業雙胞胎下屬的江西武寧縣一養豬場因廢水超標排放被立案處罰。
武寧縣澧溪鎮牌樓村村民向中央環保督查組投訴,稱雙胞胎養豬場汙水直排半源水庫,汙染水源。隨後武寧縣環保局、畜牧獸醫局、澧溪鎮相關負責人對此展開聯合調查。
調查人員對養豬場廢水排放口及澧溪鎮牌樓村半源水庫進行取樣檢測,發現養豬場1號站和2號站廢水超標排放,半源水庫總磷濃度指標未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要求,受到一定影響。
當地環保部門對武寧雙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廢水超標排放行為進行立案處罰,罰款人民幣30萬元,並責令該企業對廢水處理設施立即進行整改,確保達標排放。
崇義天潤龍歸風電項目破壞生態環境被責令改正
近日,江西崇義天潤龍歸風電項目被投訴存在破壞生態,造成水土流失等問題,被當地有關部門責令改正。
據中央環保督查組“回頭看”交辦案件公示情況顯示,有群眾舉報北京天潤新能投資有限公司下屬企業在崇義縣樂洞鄉開發的龍歸、天星風電項目,存在毀林、破壞生態、土方開挖未設置棄土場,造成水土流失等問題。
隨後崇義縣組織發改委、工信局、林業局、水保局、環保局、樂洞鄉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發現被投訴的崇義天潤龍歸風電有限公司建設的崇義龍歸風電場有部分排水溝、沉砂池淤積堵塞,種植的行道樹存活率較小;崇義天星風電場在道路開挖過程中存在棄土場攔擋設施未完工的情況下進行棄土、棄渣,部分道路在施工中未做臨時排水溝、沉砂池,造成了部分區域水土流失。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崇義縣水保局對崇義天潤龍歸風電有限公司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責令崇義龍歸風電場按要求疏通清理排水溝和沉砂池,完善道路綠化措施。責令崇義天星風電場務必在完成好棄土場攔擋措施後再進行棄土、棄渣,同時建好道路臨時排水溝和沉砂池,並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時”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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