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即正義是簡單粗暴有效的傳播法則。
通過把握大眾審美規律及判斷標準,塑造獨特的、超越普遍水平的、契合核心價值的顏值表象,主動影響或引導客群的意識情緒,並最終落實到操控其對產品品牌價值的主觀評估
——誰顏值高,誰就是正義光明的化身。
品牌營銷是對於價值的信息傳遞,價值是核心內容,但它是無形的,無法直接感知的,必須通過有形的形式表現出來。客群通過於形式的評價判斷,才完成對價值的取捨評估。
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通過對某人外貌衣著談吐的觀察,而初步在心裡對於對方的經濟、性格、品味等有了大概的輪廓。
事物的外在形式就直接影響了人們對於事物內在價值的判斷,標準是外在形式好不好看,即——“顏值”,這是漫長的自然發展規律支配下形成的心照不宣的法則,雖然不是絕對的,但是普遍意義上的。
這也是最省事的法則,為廣大人們所樂意接受。
品牌營銷應該將顏即正義法則前置到產品研發期,從源頭上就開始把握,將內容和形式合二為一。取偏頗態度則是不明智的,著重功能內容是實用主義,著重外在形式是形式主義,這是將內容和形式對立起來。
生產階段把握顏值法則,在流通階段更是如此,即品牌價值的傳播影響。
在傳播階段,產品或品牌價值已基本確定無法更改,此時則是對價值內容的轉譯,同樣是內容和形式的問題。轉譯形式普遍上可分為視覺語言&文字語言,毋庸置疑,顏值法則是對視覺語言的精通運用。
從
信息接受效率上來講:人類處理畫面信息的速度遠高於文字信息,這是生理感官上所決定的;
人們更易於被感性畫面傳染而不樂於理性文字說教,這是心理意願上所決定。
蓋因視覺語言是直接的,影響到心靈的;
而文字語言是間接的,複雜的,要經過大腦運算的。
視覺與文字並非對立關係。
視覺是意象的,文字是抽象的,品牌傳播時,是視覺與文字的相互轉譯,並無厚此薄彼之意,但是從效率上,須儘可能的將文字語言轉化成視覺語言,繞開理性,以感性的方式影響到客群。
貫徹視覺語言的準則即是顏值法則,品牌傳播信息顏值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客群對於產品品牌內在價值的評估。
誰顏值高,
誰就是正義光明的化身。
"顏即正義"法則受兩方面的制約:
一是客觀審美規律,即比例、對比、韻律、明暗、色彩等自然形式法則,這是普遍規律;
二是主觀意識準則,即政治強權、經濟強權、文化強權等意識形態,這是特殊規律。
簡單一點說,就是誰拳頭大誰就可以自定義標準規則,當然這個標準絕對不會是客觀的,而是為了己方利益服務。
近五百年是西方政治強權所主導,所以現在國際通行美學標準是西方意識形態所主導的。
當我們在評判分屬於東西方的事物的顏值時,大部分情況下大多數人,不用等到用眼睛看到事物,就已經在心理上先入為主的將西方拔高於東方。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中國ZF苦口婆心的提“文化自信”的原因所在,這會是一個非常漫長困難的過程,遠比物質建設艱鉅。
第097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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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心不可得
現在心不可得
未來心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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