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包頭市達茂旗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朝魯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发布|包头市达茂旗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朝鲁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包頭市紀委監委對達茂旗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朝魯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朝魯孟在任達茂旗旗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夥同時任百靈廟鎮鎮長董偉(另案處理)將基層政權建設資金挪作他用;在任明安鎮黨委書記、百靈廟鎮黨委書記和旗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中,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問題涉嫌犯罪

朝魯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任職於基層地區卻不思為民謀利,將本應用作惠民之舉的基層政權建設資金當做“可覓之材”。個人私慾膨脹,將公款當做“提款機”,放任自己肆意侵吞、任意揮霍,並使用公款報銷個人房屋裝修等費用,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依然不收斂、不收手,情節惡劣。作為地區、部門的主要領導,將主體責任束之高閣,授意他人為其虛開發票處理賬目,多名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其行為汙染了任職地區、部門的政治生態。

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包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包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朝魯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朝魯孟簡歷

朝魯孟,曾用名朝樂孟,男,1971年8月出生,蒙古族,內蒙古臨河人,碩士研究生,199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9月參加工作。

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內蒙古農牧學院草原科學系草原專業學習;

1993年7月至1993年9月,待業;

1993年9月至1995年5月,達茂旗巴音敖包蘇木團委書記兼黨政秘書;

1995年5月至1999年4月,達茂旗政府辦公室牧業秘書;

1999年4月至2002年4月,達茂旗畜牧業局副局長;

2002年4月至2002年10月,達茂旗新寶力格蘇木黨委副書記、政府蘇木達;

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達茂旗新寶力格蘇木黨委書記;

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達茂旗希拉穆仁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旅遊管委會主任;

2006年2月至2008年1月,達茂旗旅遊局局長(其間:2005年5月至2007年12月,內蒙古農業大學生態學院農業推廣碩士專業學習);

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達茂旗政府辦副主任(保留正科級待遇);

2011年3月至2013年1月,達茂旗明安鎮黨委書記;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達茂旗百靈廟鎮黨委書記;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達茂旗旗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達茂旗百靈廟鎮黨委書記;

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達茂旗旗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发布|包头市达茂旗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朝鲁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包头市达茂旗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朝鲁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分享到:


相關文章: